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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依法提取被执行人保单现金价值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取得良好执行震慑和执行引导效果。
据悉,赵某系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承揽费用及资金占用利息合计1.9万余元。因赵某在该案审理、执行阶段均拒接电话、拒不现身,且其名下仅有一份商业保险可供执行,执行团队依法冻结该保单并以短信形式向其下达最后通牒,但赵某依然未予任何回应。为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及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在赵某始终持消极态度的情况下,执行法官依法向保单所属保险公司发出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保险公司随即从赵某保单的现金价值中划拨相应金额至法院账户,该案顺利执结。(黄云波 甘兆扬)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