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中市丰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2025年3月24日15时左右,由扬中市丰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智能传感器研发制造项目(1号厂房),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智能传感器研发制造项目(1号厂房)
事故地点:扬中市三茅街道华兴路179号
事故时间:2025年3月24日15时左右
建设单位:斯图(镇江)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苏雯
施工单位:扬中市丰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超
项目负责人:陈廷美
监理单位: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文昌
项目总监:周文昌
请事发地主管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发布机构:江苏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