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金三银四”招聘季,市民在求职的过程中,要小心不法分子暗中挖“坑”。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招工诈骗案件,不法分子以招聘为名,行诈骗之实。
2023年底,小李(化名)在某平台求职应聘人事岗,入职签约时,与其签订合同的刘某以更好地开展工作为由,要求小李开通招聘网站账号并购买相应套餐,以此收取小李7000余元,承诺满月退还。入职后,小李并无实质工作,仅被安排继续招人。同期,当初面试小李的同事告知她,自己被无故开除,公司有猫腻。但刘某谎称该同事居家办公,小李要求退费遭拒后报警,2024年11月20日刘某归案。
2025年2月25日,本案移送至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查明,刘某伙同钱某租赁本市某大厦设立劳务中介公司,刘某发布虚假高薪人事岗招聘,以开通招聘账户为由骗取应聘者钱款,诱骗入职后还传授“话术”,让被害人以人事工作人员的身份继续行骗,形成循环。期间,钱某负责为刘某支付结算,并收取赃款。至案发, 4名报案的被害人被骗近3万元。
检察官认为,刘某伙同钱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刘某和钱某提起公诉。检察官在本案办理中积极追赃挽损、耐心释法说理,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表示愿意退还被害人损失。
检察官在此为各位求职者划重点
“先交钱,后上岗”?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当求职遇到“置装费”“培训费”等话术,请果断拉黑并保留证据举报。
“高收入,零门槛”?有坑!
薪资明显远高于市场水平且号称无需技能的工作,很可能是不法分子利用求职者焦虑心态设下的“诱饵”。求职者应聘时可以留心查询企业资质,拒绝口头承诺。
“去海外,挣大钱”?危险!
“东南亚高薪招聘”“出国轻松捞金”此类招工噱头可能涉及跨境赌博、电信诈骗,如遇到此类邀约,务必提高警惕、擦亮眼睛,必要时果断报警。
检察官提醒广大求职者,遇到“反常高薪”“付费入职”等可能的“招工陷阱”时,擦亮“火眼金睛”,注意保存证据。如果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相关诈骗线索,可通过“国家反诈中心”举报并及时报警。
(文中涉案人物等均为化名)
记者:张琦
编辑:梁慧
图片:图虫创意
通讯员:高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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