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沃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执行人秦某送的一面锦旗,上面书写着“执法如山彰显正义 司法为民温暖人心”两列金灿灿的大字。这面锦旗是开春以来收到的第一份赞誉,不仅表达了当事人对曲沃法院工作的高度认可和诚挚谢意,还讲述了一段为民司法的温暖故事。

秦某受雇于王某,负责高炉送风管道的安装施工,施工过程中管道突然起火,导致秦某重度烧伤,全身大面积烧伤,分别构成四级伤残、九级伤残,秦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法院判令王某赔偿秦某各项经济损失713014.84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对法院判决不服,上诉至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王某依然不服,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期间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义务。

长达一年多的诉讼,秦某因王某拒不履行赔偿款而深感焦虑和无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同时又多次信访。


执行局受理此案后,迅速启动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王某的财产状况展开全面调查,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在湖北省十堰市的房产及车辆立即采取了查封措施。鉴于王某在湖北省十堰市居住,执行干警又前往湖北省十堰市对被执行人王某的财产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摸排、调查,积极寻找执行线索,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在内蒙古某地做生意,家中只有80多岁的老人在家,通过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给被执行人王某及其家属释法明理,设身处地地进行思想工作,王某终于同意前来曲沃法院处理此事。后王某来到曲沃法院,与秦某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10万元,秦某也同意解除对王某银行账户的冻结,支持王某一心一意做生意,尽快还款。

来源:曲沃县人民法院

请欣赏短视频

投稿邮箱348132359@qq.com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