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有关部署,结合学习教育工作安排,从3月26日开始,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3天时间,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28日下午,市院党组理论中心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结业,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明科主持并总结讲话。



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山权,党组成员、专职检委杨清华,专职检委张立宪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表示,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决扛牢开展学习教育的政治责任,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的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刘明科在总结时强调,持续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长期任务,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新媒体等资源,持续学习、定期交流,提高学习效果。聚焦关键环节,严肃执纪问责。各部门要协调配合,积极推动检务督察、干部监督、机关纪委监督等内部监督有机衔接,紧盯重要节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领导干部带头,发挥示范作用。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强化统筹兼顾,注重学用结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通过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努力在“支点建设”中打头阵、当先锋、创一流,为推进荆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与学习活动。


2001期



作者|黄娇

责任编辑|王云飞 黄娇

编辑|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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