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8日,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以下简称“新规”)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更好推动实施“新国标”,临淄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专项检查。
脱氢乙酸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已被大范围禁用
新版GB 2760中,已将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物质删除,不再作为食品添加剂管理,食品生产企业不得将其添加到食品中,并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使用进行严格限制。
“黄油和浓缩黄油、淀粉制品、面包、糕点、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预制肉制品、肉罐头、果蔬汁(浆)等食品中均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临淄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杨琳琳介绍。
临淄执法人员严查
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
据了解,自2025年2月8日起,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新版标准执行,而2025年2月8日前已经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为确保新标准在食品行业平稳过渡,临淄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等开展检查,检查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销售、使用不符合“新国标”添加剂食品的情况,特别是对新国标中明确禁止使用的添加剂,以及在特定食品类别中限制使用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学懂弄通食品添加剂新规定,掌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范,要求他们按照新国标规定,主动开展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以及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对照自查,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纳入关键控制点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出厂产品符合新国标。
“我们将深入宣传贯彻食品添加剂新国标,不断加大食品添加剂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力度,督促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为食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杨琳琳表示。
来源:临淄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