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法官学院、澳门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主办,广东法官(培训)学院、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第四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辅助人员培训班于3月24日至3月28日在江门举办。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19名司法辅助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课程涵盖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内涵,“一国两制”与港澳基本法,内地法院组织制度、法官制度和法官培训制度,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内容。课堂教学之外学员还参访了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江门巡回审判法庭、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等地,深入了解内地法治建设及涉侨审判工作情况,并就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合作、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华侨华人争议解决等方面进行座谈交流,推动形成大湾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共识。研修内容还包括走访广州亿航智能技术公司、网易公司,访问新会茶坑村、考察新农村建设等,让学员切身体会法治建设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伟大成就。
国家法官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院长李成玉,澳门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主任高炳坤,澳门特区初级法院书记长李晓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克俭,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江群出席活动。
排版:李衡昌
编辑:古慧琳
审校:何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