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干争春早
执行正当时
3月27日,泗阳法院聚焦“小标的·大民生”案件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持续发力提升执行质效,守护民生权益。
春雷滚滚,春雨绵绵。凌晨6点,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奔赴执行一线。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穿梭在城乡村落之间,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查封扣押财产,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做到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情与法并行。
本次行动,督促履行案件12件,拘传6人,执行完毕5件,和解分期履行7件,执行到位金额20余万元。
01
家人劝诫、法官释明
当场结清欠款
赵某与卜某系同村村民,2017年2月,赵某向卜某借款20000元。赵某常年不在家,卜某多次登门要钱未果,无奈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卜某与赵某达成调解协议。因赵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卜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阶段,经查控,赵某名下银行账户仅有200余元,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卜某提供线索,执行干警成功找到被执行人赵某。法官向赵某说明来意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其家属在得知赵某欠钱不还后,当场对赵某进行劝诫,被执行人赵某认识到错误,当场结清20000元欠款,案件顺利执结。
02
跨域执行高效联动
异地拘传成功结两案
行动当天,泗执专线0527-85279110收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提供的执行线索,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赶往镇江市丹阳市,在丹阳法院的协助下,成功拘传被执行人臧某。在丹阳法院谈话室,执行干警向臧某释法析理,充分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在两地法院联动执行下,臧某最终表示愿意还钱,但因无法一次性足额还款,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臧某现场转账36000元履行一件,达成分期履行一件。
03
强制执行+司法拘留
促案件执行完毕
储某与朱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泗阳法院于2024年11月依法作出判决,朱某应退还储某30000元。因朱某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但朱某仍未履行。执行干警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朱某名下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金融账户进行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日前,储某向法院提供线索,称发现朱某在县内工作,有收入来源。执行干警依法将朱某传唤到院,但朱某表示自己无力偿还。执行干警耐心对其释法明理后,朱某仍无动于衷。鉴于此,法院决定对朱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别拘留我,我马上凑钱偿还!”。在送拘途中,朱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向执行干警表示会立即凑钱履行,随后,朱某主动将30000元支付给储某,案件顺利执结。
04
执行现场
微澜系万家,小案连民生。泗阳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加大执行攻坚力度,用足用好司法拘留、罚款等各项强制措施,进一步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 | 徐子涵
校对 | 薛 宇
审核 | 胡彦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