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现高发态势,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打击力度持续加大。但实践中,部分涉案人员因法律认知不足或被迫参与犯罪,可能面临与主观恶性不相符的刑罚。本文结合最新司法案例,深度解析电信诈骗罪轻辩护的核心策略,为家属提供专业法律指引。
一、主体地位辩护:从“主犯”到“从犯”的突破口
在电信诈骗团伙中,组织者、策划者与普通业务员的法律责任差异显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仅从事辅助性工作(如话术支持、后勤保障)的人员,可主张认定为从犯,量刑最高可降档处理。
典型案例:
某技术公司员工李某,因提供设备维护被指控诈骗罪。律师通过调取其工作记录、薪资流水等证据,证明其未参与核心诈骗环节,最终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改判6个月。
辩护要点:
工作内容审查:区分“业务推广”与“诈骗实施”,如仅负责拉群、发广告,未虚构事实骗取财物,可主张不构成诈骗罪共犯。
获利比例分析:从犯通常仅获固定工资或小额提成,与主犯的高额分成形成对比。
二、金额认定辩护:剔除虚高指控的关键
诈骗金额直接决定量刑档次,但司法实践中常存在重复计算、统计错误等问题。辩护律师需逐笔核对资金流水,重点审查以下三类金额:
非诈骗性收入:如正常业务往来、第三方平台代扣费用。
未遂部分金额:未实际到账或已被冻结的资金,可主张扣除。
关联性存疑款项:缺乏被害人指认或聊天记录佐证的资金。
实操建议:
要求公诉方提供完整的资金流向图,验证每笔款项与诈骗行为的因果关系。
对电子数据(如聊天记录)的提取程序合法性提出质疑,若存在篡改可能,可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三、主观明知抗辩:破解“明知”推定难题
部分涉案人员因被诱骗、胁迫参与犯罪,或因认知局限未意识到行为违法。主观不明知是此类案件的无罪或罪轻辩护核心。
成功案例:
王某被诱骗至境外参与诈骗,律师提交其被殴打证据及同案人员证言,证明其初期行为系被迫,法院最终认定其仅对后期主动参与部分担责,刑期从5年减至2年6个月。
证据搜集方向:
入职背景:是否通过虚假招聘信息加入团伙。
行为异常:如多次尝试离职、向亲友透露被控制情况。
客观记录:医疗证明(如被虐待伤痕)、通讯记录(如求助信息)。
四、罪名转化策略:降低量刑幅度的“黄金路径”
将指控罪名从诈骗罪转化为帮信罪、掩隐罪等轻罪,可显著降低刑期。两高一部明确:
若行为人仅提供技术支持(如搭建网站、维护设备),且无事前通谋,可按帮信罪处理(刑期3年以下)。
若在资金到账后协助转账,可主张构成掩隐罪(刑期3-7年)。
关键点:
需证明行为与诈骗实行环节的时空分离性,如资金转移发生在诈骗既遂后。
结合技术中立原则,主张提供服务的合法性外观(如正常经营范围)。
五、量刑情节运用:从“实刑”到“缓刑”的跳板
即使构成诈骗罪,仍可通过法定从轻情节争取缓刑:
退赃退赔: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缓刑概率提升50%以上。
自首+立功:主动投案并协助抓捕同案犯,刑期最高可减30%。
初犯、偶犯:尤其适用于学生、刚就业人员等群体。
风险提示:
退赃需在审查起诉阶段完成,审判阶段效果减弱。
立功线索需具可查性,模糊举报可能不被采纳。
结语与互动
电信诈骗案件辩护是技术与策略的结合,家属需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通过电子数据审查、主观证据固定、量刑情节挖掘等多维度争取最优结果。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团队专注电信诈骗罪轻辩护,近3年成功办理多起缓刑、不起诉案件。如有类似困扰,可点击【私信咨询】,获取个性化法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