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不白的钱,逃不掉的罪
“洗钱犯罪的罪与罚”系列报道之一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都对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作出重要部署。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反洗钱法开始施行。今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就惩治洗钱犯罪建言献策。检察机关是依法惩治洗钱犯罪的重要责任主体。为深入展现检察机关协同各方力量惩治洗钱犯罪的质与效,《检察日报》记者深入各地采访,围绕洗钱犯罪成因、洗钱犯罪手段、洗钱犯罪治理等采写了系列报道,向社会公众揭示洗钱犯罪的罪与罚,敬请关注。
◆洗钱犯罪的根本动因是要将非法所得合法化。洗钱犯罪与毒品犯罪、有组织犯罪、金融犯罪、腐败犯罪等上游犯罪有着紧密联系,被洗的钱都是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
◆自最高检2020年部署推进反洗钱工作以来,全国检察机关采取系列反洗钱工作举措,不断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不断增强“一案双查”意识,发现了一批洗钱犯罪线索,办理了一批洗钱犯罪案件。
◆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扩大洗钱犯罪的主体范围,将“自洗钱”纳入打击范围,对洗钱罪的定罪量刑产生重大影响。2024年8月,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标准,回应司法实践需求。
为什么要洗钱,直接花不行吗?
当我们上网检索关于洗钱犯罪的相关信息时,一定会看到这样一条热门提问。
而在这条提问之下,有一个高赞回答:如果钱是干净的,随便花。如果钱是不干净的,敢花吗?小时候从外面捡十块钱买个棒棒糖,家长还要问钱是哪儿来的,说不出来真打。
显然,那些需要“洗”的钱,一定是不干净的钱,通过“洗”这一行为,试图将赃款变“白”。而洗钱,也一定是非法行为。
既是非法,为何仍有许多人相继跳入洗钱犯罪的漩涡?是利的诱惑,还是情的捆绑,抑或是其他不得而知的选择?日前,《检察日报》记者深入全国多个省份采访多起真实洗钱犯罪案件,以期从中找到答案。
被“洗”的钱,从何而来
提及洗钱,则不得不提到与之相关的一个故事,据说这也是“洗钱”一词的由来。
上世纪20年代,美国某黑帮组织为处理手中的赃款,便购买投币洗衣机开了一家洗衣店。每天结算营业额时,偷偷将赃款加入其中,一并依法纳税,赃款摇身一变成了合法收入。此后,人们便把此类将非法所得合法化的行为叫作洗钱。
可以说,洗钱犯罪的根本动因便是要将非法所得合法化。“洗钱犯罪与毒品犯罪、有组织犯罪、金融犯罪、腐败犯罪等上游犯罪有着紧密联系,被洗的钱都是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告诉记者,为了“洗白”非法所得,切断其与原始犯罪活动之间的联系,上游犯罪人员会“发展”各类洗钱人员,借助多样的手段,让非法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变得模糊,从而逃避监管机构的追踪和法律制裁。这严重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应依法惩处。
毒贩安某便是为了将毒资“洗白”,找上了莉莉(化名)。
最初,年轻的莉莉为谋生计,选择出国打拼,在柬埔寨开了一家美容院。时间久了,有顾客询问能否进行小额换汇。为留住顾客,莉莉开始提供换汇服务,安某便是与其经常交易的人员之一。
在逐步试探下,安某问莉莉能否进行大额换汇,并将换好的人民币送到国内。莉莉虽然没有进行大额换汇的能力,但害怕拒绝安某会影响生意,就托关系介绍他人帮助安某。
起初,莉莉并不知道安某做什么生意,直到2021年12月的一天,两人聊天时,安某说自己是做毒品相关生意的。
然而,知道此事的莉莉并未停止与安某交易。她不仅联系介绍境内外人员通过地下钱庄为安某转移毒品犯罪所得,还用自己和亲友的账户为其转移赃款。检察机关查明,莉莉帮助安某洗钱的金额高达580万元。
最终,江苏省滨海县检察院以涉嫌洗钱罪对莉莉提起公诉。2023年12月,莉莉因犯洗钱罪被法院判处刑罚。
莉莉深知制毒、贩毒是犯法的,帮助他人洗钱也是犯法的,但她总抱有幻想,认为在异国他乡不会被抓。殊不知当她选择帮助安某转移赃款时,结局已经注定。
近年来,司法机关不断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惩治力度,这从最高检公布的一组数据中也可窥见一二:2024年检察机关共起诉洗钱犯罪3032人,是2019年起诉洗钱犯罪人数的20余倍。
记者了解到,自最高检2020年部署推进反洗钱工作以来,全国检察机关采取系列反洗钱工作举措,不断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培育“一案双查”意识,深化“一案双查”机制,即在办理上游犯罪案件时,检察机关同步审查是否存在洗钱犯罪线索,及时追捕追诉洗钱漏罪漏犯。
为此,多地检察机关出台工作机制,加强反洗钱工作内部合力。如江苏省检察院印发指导意见,明确在办理上游犯罪案件时,要同步审查是否存在洗钱犯罪线索,并把其作为开展讯问、询问时的必问事项;上海市检察院出台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引导侦查、立案监督、追捕追诉等,强化洗钱犯罪线索审核。
随着“一案双查”意识的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发现了一批洗钱犯罪线索,办理了一批洗钱犯罪案件,打击洗钱犯罪力度不断增强。
明知是洗钱,为何不回头
电影《第二十条》里有一句话深入人心: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人生是多么宝贵,我们从不愿相信,有人会选择犯罪而让人生蒙上污点。
可现实中,总有人因犯罪毁掉人生。洗钱犯罪分子,是如何走上这条歧途的?
阿强(化名)从未想过,自己同意妻子阿梅(化名)去他姐姐家当保姆,竟将妻子推入了犯罪的深渊。
阿强的姐夫是某村村委会主任。用阿强的话讲,他这个姐夫“很猖狂”,手下小弟众多,势力大,经常干一些违法犯罪的事,姐姐也有参与。2020年,阿强的姐夫和姐姐分别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刑。
在对上述案件依法介入引导侦查时,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检察院发现了阿梅涉嫌洗钱犯罪的线索,并开展立案监督工作。
“我知道他姐姐、姐夫在外面做了一些违法犯罪的事,阿强嘱咐过我不要参与。但那是他亲姐姐,我又在她家带小孩,她要拿我的银行卡去用,我也不好不给。”到案后,阿梅如实供述洗钱罪行。
当问及阿梅是否知道对方拿银行卡是去洗钱时,她说:“开始不知道,后来就知道了。她经常用我的卡进行大额资金流转,并让我到银行签字或拍照。她用我的卡流转的是赌场上的资金和高利贷。”
明知帮他人流转的钱是非法所得,阿梅却碍于亲情,从未拒绝。她侥幸地认为,自己没有参与开赌场等犯罪行为,便查不到自己。殊不知,随着我国反洗钱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洗钱犯罪已然无处遁形。
“近年来,我国反洗钱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可以说,打击洗钱犯罪的实战能力稳步提升。”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看来,各部门之间建立起的“一案双查”、情报线索研判、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且成效明显。
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11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要求依法打击各类洗钱违法犯罪行为。
2023年,国家监委办公厅、最高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加大办案力度。
与之相适应的是,各地检察机关也在不断探索区域内协作机制。例如,江西省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南昌海关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洗钱犯罪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就反洗钱刑事政策把握、协作配合、法律适用等问题形成共识;山东省检察院牵头,会同该省反洗钱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制定洗钱犯罪线索处置工作办法,规定了各办案机关发现洗钱犯罪线索后的处置程序,进一步凝聚反洗钱工作合力。
利字当头,一错再错
洗钱犯罪,终归逃不开一个“钱”字。利字当头,总有人一错再错,在违法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然而,当东窗事发,那些费尽心思取得的不义之财,终成泡影。
红叶(化名)拿着320万元现金买房的故事,至今都让河北某售楼处工作人员印象深刻。如今,随着红叶因犯洗钱罪落入法网,房子也被查封。
曾经的红叶生活简单,没有大额存款,也没有高额消费,每月还需还贷。但后来,红叶过上了“有钱人”的生活——开豪车、买名表、出国游,家庭消费水平迥异于前。
变化发生在红叶的丈夫吕某与他人成立某商贸公司之后。该公司名为商贸公司,实则干着非法集资的勾当。自2016年公司成立至案发,吕某等人共集资诈骗40余亿元。
河北省唐山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吕某等人非法集资一案时发现,作为吕某的妻子,红叶通过购置房产的方式,协助吕某将犯罪所得转变为其他形式的财产,以掩盖其非法来源,涉嫌洗钱犯罪。
“她曾拿320万元现金去买房,证据显示这笔钱是商贸公司的财务人员从集资账户上取现的。由于售楼处不收现金,这笔钱在同一天又存入她父亲的账户,两天后,她以父母的名义购买了两套房产。此前,红叶还曾以女儿的名义购买一处房产,用的也是集资款。”唐山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说,经自行补充侦查,该院追加起诉红叶涉嫌洗钱罪。
然而,法院一审判决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红叶知道商贸公司非法的经营模式,因此洗钱罪不成立。
“认定洗钱犯罪,主观要素的证明非常重要,要看犯罪嫌疑人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些钱是上游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河北省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检察官赵爽解释说,只有证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洗钱犯罪才有可能成立。
那么,红叶是否知道呢?
赵爽告诉记者,围绕红叶是否主观明知,检察机关通过引导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进一步完善证据体系,证实红叶存在为该商贸公司虚假垫资、介绍他人参与集资并提取返利的行为。于是,唐山市检察院提出抗诉,河北省检察院支持抗诉。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对红叶以洗钱罪定罪处罚。
记者了解到,长期以来,洗钱罪主观要素的认定是影响司法机关查处洗钱犯罪的棘手问题之一。为了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切实提高办案质效,2021年3月,最高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6件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2022年11月,最高检再次发布5件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加强办案指导。
值得一提的是,为积极应对洗钱犯罪新形势,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扩大洗钱犯罪的主体范围,将“自洗钱”纳入打击范围,对洗钱罪的定罪量刑产生重大影响。2024年8月,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标准,回应司法实践需求。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做到‘管住人、看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严惩洗钱犯罪,推动金融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但检察机关一直在路上。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