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创新药在临床应用,提升疾病诊疗水平,保障人民健康,3月27日,记者从四川省卫生健康委获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推动支持创新药临床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畅通创新药入院流程,激励创新药合理使用,强化创新药推广应用,推动医药健康产业发展。



《通知》明确,要建立创新药入院绿色通道,医疗机构根据医院特色、临床需要及患者个性化需求,在获悉创新药挂网信息后1个月内召开药事会,按照“按需配备、应配尽配”的原则,对讨论通过的品种在2个月内完成创新药采购入院。医疗机构不得以未进入医保目录、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次均费用、公立医院绩效监测等为由限制创新药入院。各地要采取官网、官微和创新药临床应用座谈会等形式,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创新药的市场调研和临床验证。

优化创新药医保支付政策,将国谈创新药配备要求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因使用创新药等原因,病例费用超出按病种付费支付标准的,支持申请特例单议。优化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指标,不得以医保总额限制、医保支付改革等为由限制创新药临床应用。



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创新药临床研究,形成专家共识,推动创新药在临床指南中的广泛应用。鼓励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优化保障,将更多符合规定的创新药纳入赔付范围,引导其结合实际合理做好产品理赔设计。

省级相关部门建立创新药研发企业发展协调联动机制,对在川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品种、重点管线实行跟踪服务,搭建“政产学研金服用”交流平台,为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赋能。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胡瑰玮 图受访单位提供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王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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