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祭扫和踏青等户外活动逐渐进入高峰期。然而,野外用火以及祭扫时烧纸钱香烛等行为,往往是引发火灾事故的主要因素。近日,我县发生一起因携带明火上山祭扫而引发的山火,再次敲响安全警钟。
近日,我县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巡逻至葵潭镇时,发现在葵潭镇青陂田心“老鹅仔”山地发生森林火灾,扑火队员迅速赶往现场扑救,火势得到有效控制。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后,犯罪嫌疑人林某主动承认其本人在该山地扫墓不慎引发山火,随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口头传唤到县公安局接受调查。
经审讯,此次山火的起因是犯罪嫌疑人林某在扫墓期间点燃元宝导致引燃旁边的枯草堆,从而引发森林火灾。同日,犯罪嫌疑人林某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经县林业局出具的初步勘查报告,该场森林火灾的过火林地面积约6.3668公顷。
县公安局三级警长 蔡泽龙:
随着清明节临近,加上近期我县气温持续升高,降水偏少,森林火灾风险增高。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不要携带火种上山,共同防范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小火苗能酿成大火灾,防火安全需时刻牢记。在此,我们诚挚呼吁广大市民朋友,清明节在进行祭扫活动时,务必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不要携带明火和易燃物品进入山林,避免发生火灾事故。让我们以绿色、文明的方式缅怀先人,共同度过一个文明、祥和、平安的清明节。
来 源:惠来电视台(记者:方俊渊 洪萌炜)、惠来事APP
编辑:“和畅惠来”政务微信编辑部(编辑:池边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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