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7日《检察日报》
第04版:法治新闻
原标题
App上推广养殖投资项目
芜湖鸠江:查办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本报记者 吴荧 通讯员 姚选娣 乐玥
只需下载App,注册会员,就能在网上投资酵素养殖,轻松获得高额回报,天底下竟有这样的好事?经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横跨全国多省市、涉案金额超过1.27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尘埃落定。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赵某、宋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和十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60万元和50万元。一审判决作出后,二人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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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起,赵某与宋某某在无实际规模养殖产业支撑的情况下,联合运营一款App,通过短视频平台引流、线下宣讲会造势以及口口相传等方式,在多地推广该App的酵素养殖项目。他们声称,客户可通过App购买和认养酵素鸡、酵素猪、酵素牛等农产品,若放弃实物交易,平台将代为销售并承诺月利率3.67%至9%的保本高额回报。
2020年11月至2022年8月,该App共吸引投资高达1.27亿余元。截至案发,共返还客户5456万元,尚有7283万元不能兑付,造成集资参与人巨额损失。
2023年3月底,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对此立案侦查。同年12月,该案被移送至鸠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由于涉案金额巨大,电子数据庞杂,涉及多家关联公司,参与人数众多,证据梳理难度大,鸠江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经查,赵某注册成立的多家公司均与酵素养殖生产无关,也没有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及能力。该院办案人员联合公安干警多次赴审计机构,厘清项目资金,明确资金流向,并在办案过程中关注集资参与人的诉求,积极沟通,准确释法说理。
“经审计,公司的实际养殖成本为116万余元,与App上的订单数量、金额严重不符。这表明犯罪嫌疑人在明知无法满足实物交付需求,也无力给客户返利保本的情况下,仍以高额利润诱导他人投资。”承办检察官表示。
此外,该院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通过线下门店、讲座、推介会、发放传单、网络宣传等方式,向不特定群体宣传该款App,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特征。
2024年6月,鸠江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赵某、宋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后,赵某、宋某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芜湖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85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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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丨吴贻伙 二审 丨吴荧
来源丨检察日报
编辑丨李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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