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其中很多亮点体现了时代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
1.保质期以到期日的形式标示。以前有些食品的保质期是以年限标识,这样消费需要通过生产日期加保质年限的方式计算,费时费力,全部以到期日的形式标示可以体现的更加直观。
2.不再允许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宣传用语,避免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最典型的案例比如“无糖饮料”,并非饮料里不含糖类物质,只不过是生产过程中不额外添加蔗糖而已。
3.营养素标示从“1+4”扩展为“1+6”。从原本的能量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扩展为“1+6”,增加的两项是糖和饱和脂肪(酸),除了方便消费者更加全面的了解产品之外,也有利于国民控盐、控油、控糖,保持身体健康。
4.强制标示致敏物质信息。通过直观展现产品内致敏物质信息的方式,尽可能降低食物过敏的发生概率,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5.可通过扫描数字标签获取食品信息。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产品二维码的方式,听取产品信息,避免某些消费者因为年龄大,视力模糊等原因而导致的消费不便。
相信该标准全面实施以后,可以更加有效的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