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破认知:政府违约未必能胜诉
"签了PPP协议,政府毁约必须赔偿?" 这一误区让许多企业陷入被动——某省建筑公司在参与2亿元市政工程PPP项目时,因政府换届导致合作终止,起诉后却被法院以"公共利益优先"为由驳回诉求。事实是,政府违约追责需满足法定条件,盲目起诉或将错失最佳救济机会。
二、败诉案例分析:某污水厂PPP暴雷案
某上市公司与县级政府签订TOT模式污水处理厂项目(金额5.8亿元),地方政府因财政压力单方调整付费机制。企业索赔时发现:
1.合同条款缺失行政赔偿条款
2.未及时行使价款调差请求权
3.项目手续存在程序瑕疵
最终被迫接受年收益率降至4.2%(原约定6.8%),相当于损失1.2亿元预期利润。
法律焦点解读:
法律适用冲突:《行政诉讼法》与《民法典》竞合时优先采用行政诉讼(最高院第76号指导案例)
止损关键期:收到解约通知后30日内需启动争议解决程序(财金〔2020〕13号文规定)
证据链构建: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物有所值评价等文件的合规性审查
三、五步索赔策略(附流程表)
1.解约性质甄别:区分"合法行政优益权行使"与"违法违约"(参考(2020)最高法行申10968号裁定)
2.混合责任锁定:同步收集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履约瑕疵证据
3.救济途径选择:谈判、行政复议、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优劣势矩阵分析(见下表)
4.损失计量模型: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结合市场溢价法核算实际损失
5.风险转移设计:通过PPP合同补充协议绑定财政还款来源
四、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法律风险
① PPP项目宜设置双阶争议解决条款(前期民诉触发,后期行诉兜底)
② 警惕政府隐性债务管控红线(财预〔2022〕126号文)
③ 非经营性项目优先主张"存量债务转化"模式降低败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