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3 月 26 日消息,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自 2025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IT之家注意到,电动自行车“进电梯”被明令禁止。条例规定,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居民住宅区、单位工作生活区等应当按照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电动自行车应当在指定区域停放和充电。
单位、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制止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车通道用途或者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及设施时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而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并督促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及时向消防监管部门、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
个人如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如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未进行劝阻,或者未按照规定报告的,责令改正,处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在灭火救援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
在楼道堆物堆料,也属于违规行为。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阳台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也不得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
个人如有违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将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