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
倡导无烟火文明祭扫 外出不随意丢弃火种
3月28日,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呼吁社会单位和公众提高火灾防范意识,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清明节期间,选择网络祭扫、植树献花、丝带寄哀思、踏青遥祭等无烟火文明祭扫方式。尽量不动用明火,特别是不在山林、草原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地带动火。过失引发火灾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墓、纪念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可通过采取预约、错峰、分流等方式调控人流密度,增加防火巡查频次,加强值班值守和员工培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配足消防设施、器材,对焚香、烧纸、点蜡等明火源落实专人看护,及时清理周边可燃物。
祭扫时要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燃气管道、下水道井盖、沼气池等,可使用焚烧桶、金属容器或划定安全区域,及时清理周围枯枝、落叶等可燃物,严禁乱扔烟头,人离开时确认彻底熄灭余火,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遇大风天气,切勿户外动火祭祀。
节日营业场所和文旅企事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值班值守和防火巡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违规电气焊等动火作业。
居民家庭要及时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和房前、屋后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不进楼入户、不飞线充电,不卧床吸烟、不乱扔烟头,在神龛、家堂祭祀使用长明灯、香烛等要远离可燃物,禁止在居民楼道内焚香烧纸。
游玩期间遵守禁火禁烟规定,不在山林、草原、景区生火野炊、吸烟。不前往未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做好自身防护、规避安全风险。
踏青郊游野炊宜选择空旷、靠近水源的地带,注意用火安全,不要随意丢弃火种,结束后要将余火彻底熄灭,避免发生复燃,大风天气切勿野外动火。
外出驾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携带汽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自驾出行前应对车辆的油路、电路进行安全检查,随车配备灭火器,不向车外抛扔烟头,停车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如遇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援车辆,请主动避让。
进入公共场所,注意了解并实地踏查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和逃生路线等,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自救逃生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宾馆住宿时不卧床吸烟、不乱扔烟头。如遇火灾保持镇静,明辨方向,如火势和烟气不大,沿疏散通道有序逃生,切勿乘坐电梯;如不具备疏散条件,退守相对安全的房间,用湿衣物封堵房门缝隙阻隔烟气,迅速拨打119报警等待救援。(记者桑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