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刘女士的父母发现家里的燃气灶突然打不着火了,于是便想请昆仑燃气公司的人员上门维修,他们按照家门口昆仑燃气客户用气自报表上的电话进行联系,可没成想,上门来的竟然是“山寨公司”的工作人员。



市民 刘女士:“老人做饭的时候,发现燃气灶打不着了,就以为是欠费了,让我缴费,我交费后发现还是打不着。第二天,就让他们联系燃气公司工作人员来维修,因为我们的燃气和灶都是昆仑燃气在负责的,我们的灶也是刚换了一年多,说是8年保修,我就想让他们来修一下。”



刘女士说,考虑到家里急需用气做饭,她就让父母拨打了家门口昆仑燃气客户用气自报表上的电话进行报修。

市民 刘女士:“打了上面的电话之后,(‘维修人员’)来了就直接说我们的灶坏了,然后就换了新灶,让老人给他补了1000多块钱。他说半个月后(把原来的灶)送回来。我就觉得事情不对,我就打电话联系让他们把我们(原来的)灶给送回来,后来他说派师傅来处理,但第二天下午就彻底联系不上他了,就把我们全家都拉黑了。”



既然是拨打用气自报表上的电话报修,那怎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呢?刘女士回头仔细查看门口的自报表,才发现了问题。

刘女士所住单元楼墙面上的客户用气自报表上被覆盖张贴了一个“天燃气燃具专业修理销售”标签,标签上有“昆仑燃气”的标志和符号。



记者随后就标签上几个电话号码的情况咨询了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的在线人工客服。



刘女士发现这一情况后,赶紧联系了昆仑燃气的工作人员,对方上门对该灶具进行检测。

市民 刘女士:“重新联系上燃气公司,让他们就派人来检查,(工作人员)看了就说这个不是他们公司的人来换的,估计是遭遇诈骗了。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过来看了之后说(新灶)没有合格证,开关也不是很灵敏,我们家那天晚上试用之后就再也不敢用了。我的诉求是及时把我们的灶还回来,把他们装的、我们不放心的灶抬走,然后把骗老人的钱还回来。”



对方开出的收据上加盖了公章,名为:昆明燃气修理销售有限公司,可记者在企查查和天眼查进行查询,查无此公司。





记者也尝试拨打了广告标签上的电话。

记者:“我们是电视台的记者,你们跟昆仑燃气到底有什么关系?”

“昆明燃气修理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我们是维修部的,跟昆仑燃气什么关系呢?”

记者:“那你们留的电话号码广告标签上的标志是昆仑燃气的标志?”

“昆明燃气修理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我们是维修的。”

记者:“你们是维修的,那你们把人家昆仑燃气的号码划掉,贴上了你们的号码?你们跟昆仑燃气到底有什么关系?”

“昆明燃气修理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那就不知道了。”

记者:“不知道了?”

“昆明燃气修理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



为了搞清楚这家“昆明燃气修理销售有限公司”究竟是什么来头?记者继续提问。

记者:“你们留了一个章是‘昆明燃气修理销售有限公司’,这个章我们在企查查上是查不到的,你们公司有没有做正规的工商备案?”

“昆明燃气修理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你说什么呢?我听不懂,我就是接电话的。”



那么,针对客户提出的诉求,对方又是怎么回复的呢?

记者:“业主这边有诉求,(原来的)燃气灶,你们这边什么时候送回来?”

“昆明燃气修理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那个师傅跟她联系了,我们这边的师傅肯定会跟她联系呀。”

记者:“但是你们师傅并没有跟客户联系,而且在约定时间内也没有跟她联系。”

“昆明燃气修理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没有联系吗?”

记者:“对,并且把人家的电话拉黑。现在你们的地址在哪里?我们过来找你们。”

“昆明燃气修理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那我不知道,我就是接电话的,就这样。”



随后,记者将该情况向昆仑燃气昆明销售分公司进行了反映,工作人员表示:市民一定要防范冒牌公司行骗。

云南昆仑燃气昆明销售分公司 服务监督科 赵云辉:“我们工作人员在入户安全检查,在抄表过程中首先统一着装,穿着天蓝色的工作服,左胸前有中国石油的标志,左臂上方有昆仑能源的标志,并佩戴有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的标识,和工作人员岗位姓名工作牌。工作人员在入户安全检查过程中,不会强制向用户推销购买特定品牌的燃气具。”



针对,“山寨”公司贴小广告的行为,该工作人员也给出了后续的处理办法。

云南昆仑燃气昆明销售分公司 服务监督科 赵云辉:“为避免用户的损失,我们会配合用户进行报警处理。我们公司在各燃气营业厅显著的位置和暖万家APP明确公示业务办理流程,联系方式以及服务标准。(我们会)将相关的信息通过小区公告栏或物业群等渠道传达给用户,我们公司将对过期的燃气自报表将进行清理,避免假冒信息覆盖我公司真实信息。”



接到刘女士的投诉后,小区物业也表示会张贴警示通告,提醒其他业主小心防范。

经纬花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 赵先生:“后续我们会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有小广告我们会及时清除,以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那么,张贴小广告的公司是否涉嫌违法?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 律师 杨小敏:“它是明目张胆使用了‘昆仑燃气’的标志,这个标志是企业对外形象展示,其他公司使用会涉及到一个虚假宣传。在《广告法》上,也是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经过我们的查询,其实也没有查到有相关经营主体的存在。一般来说,我们提供销售、经营行为需要有合法主体存在,如果没有或者公章和本身的公司主体不一致,那也是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那么,刘女士应该如何维权呢?律师也给出了专业建议。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 律师 杨小敏:“基于错误的认识而产生的消费行为,第一,侵犯了我们消费者的知情权。我本来是B公司,声称自己是A公司,这种情况下是消费者权益受到了侵害,解决有三种方法,第一和服务提供商协商解决;第二请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介入,协商调解退款;第三个如果前两步没有达到诉求,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销售合同关系。”



目前,刘女士已报警,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编辑:黄潇云

编审:李菁

终审: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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