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经晋安区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3月24日,印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在打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营商环境中的功能作用,服务晋安区现代化国际城市中心城区建设。

《实施意见》包括10个方面34项具体举措,坚持对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发挥检察职能,既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法治保障,也有协同促进纠纷化解的营商环境氛围营造,更有服务推动融合发展的助力“登陆”第一家园探索新思路。












文案:赵希霞

编辑:黄绿咏

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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