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陈金泉
“小玲在我们家适应得很好,我一定会把她当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好,谢谢你们。”近日,小玲(化名)舅舅向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反馈小玲的近况,并委托岱山县岱中小学送来锦旗。
今年2月,10岁的小玲在家发现妈妈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以为她睡着了。等到晚饭时分,她想用力摇醒妈妈,却怎么也摇不醒,一碰妈妈鼻孔处,才发现妈妈已经没了气息……惊慌失措的小玲赶紧用妈妈的手机打给老师闫言。
闫言是岱山县岱中小学教导处主任,一直关注小玲的成长,曾多次到她家家访,了解小玲的家庭情况。小玲妈妈是外地人,在岱山生下小玲后,生父便不知去处。后来在小玲6岁时,她跟随妈妈和继父一起生活。不过,继父因为常年出海捕鱼,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很短。
在社区帮助下,闫言联系上小玲的继父和在河南生活的舅舅。料理完小玲母亲的后事,双方就因为小玲的抚养权起了争执。
“小玲随我生活了3年多,对我们很熟悉,以后我来养她。”小玲继父及其家属极力争取小玲的抚养权。
“妹妹去世了,她只留下这个孩子,我有义务也有能力帮她把孩子养大成人。”小玲的舅舅也不松口。
因双方争执不休,学校陷入了两难。老师们只好承担起临时监护责任,把孩子暂时留在宾馆里。“这孩子穿的衣服从里到外都小了一截,估计很久没穿过新衣服了。”见此,闫言找来一些合身的干净衣服,为孩子换上。那天晚上,小玲躺在温暖的被窝里,亲切地叫闫言“妈妈”。
学校来当临时监护人,不是长久之计。
为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2024年,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曾在岱中小学成立未检工作示范班。学校试着联系检察院,希望能借助他们的力量妥善解决小玲的抚养问题。
收到线索后,检察官第一时间对小玲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排摸,目前有抚养意愿的只有小玲的继父和舅舅。检察官通过当面访谈、入户查看、走访邻里等方式了解到,继父户籍安徽,平常生活在岱山,但常年出海捕鱼,无法亲自履行抚养职责,只能由继父的亲戚代为抚养。小玲舅舅生活在河南,检察官通过县民政局对接当地民政部门,了解到其家庭收入稳定,且舅妈全职在家,可以给小玲提供较好的生活环境。
调查结束后,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民政、教育、公安、妇联、乡镇、学校等单位相关人员和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与会人员就双方的监护意愿、生活保障能力、家庭教育能力以及安全保护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一致认为,由舅舅抚养更有利于小玲的健康成长,小玲本人也愿意跟随舅舅回到河南生活。小玲继父也同意了舅舅抚养的方案。协商达成一致后,大家又对小玲的监护照料、政策享受、心理疏导、异地入学等关爱帮扶举措进行商讨。听证会后,小玲顺利办理转学,跟随舅舅回到河南生活。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还联合公安机关,为户籍地民政部门开展查验工作提供支持,合力将小玲纳入事实孤儿救助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