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十个集体和十名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其中,延吉法院朝阳川人民法庭凭借其在司法为民、纠纷化解、特色服务等方面的突出表现,荣获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
坚持“枫桥经验”,推动纠纷源头治理
朝阳川人民法庭负责审理辖区内的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全市婚姻家事案件、涉外案件、涉港澳台案件。近年来,该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探索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纠纷化解方面,法庭创新性地设立了“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工作室,聘请熟悉当地风土人情、具有法律素养、通晓民族语言的退休法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明白人担任特邀调解员。近三年来,共有3800余件纠纷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妥善化解,案件调撤率超过80%,有效推动了纠纷源头治理,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发挥双语优势,打造特色司法服务
朝阳川人民法庭立足辖区汉族、朝鲜族聚居的实际,做深做实双语司法服务,夯实双语审判基础力量,充分发挥法庭特色职能。近三年来,法庭提供双语导诉3000余次,双语调解3600余次,双语庭审920余次,制作双语裁判文书200余件,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保障了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
创新家事审判,完善家事调查机制
为更好地处理婚姻家事案件,法庭在延吉市婚姻家庭辅导中心聘请了4名家事调查员,辅助调查家事纠纷中的特定事实。家事调查员不仅专业开展家事调解、心理疏导,还为案件审理提供重要参考。近两年,法庭共计委托8件案件进行家事调查调解,并同步出具家事调查员调查报告,有效提升了家事审判的专业性和精准性,为家庭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深化巡回审判,推进司法服务基层化
朝阳川人民法庭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巡回审判工作,近三年来共开展巡回审判112次。2019年11月,法庭在三道湾镇设立了巡回审判点;2022年起至今,又在朝阳川镇八道村、胜利社区、和平社区设立了“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巡回办案点”。通过巡回审判,法庭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方便群众诉讼,同时也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推动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
普法宣传与“无讼”创建并举,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朝阳川人民法庭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农村、社区,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三官一师”“法官进网格”等实践活动,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同时,法庭持续推进“无讼村屯、无讼社区”创建工作,通过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报送、研判机制,落实乡村社区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处工作。通过联系卡、法官联络站、巡回办案点等多种形式,法庭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推动多元解决纠纷向基层延伸,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了司法力量。
朝阳川人民法庭荣获全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是对其多年来坚持司法为民、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高度认可。未来,该法庭将继续秉持初心,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添砖加瓦。
来源:延吉市委宣传部 金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