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涛 贺孝辉)3月24日,记者从安康市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4年安康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省前列,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水环境质量均排名全省第一。优良天数创有监测记录以来全省国考城市历史最优;土壤、辐射等环境安全稳定;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安全稳定。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4年,安康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94,同比改善6.03%;优良天数357天,同比增加18天,优良率97.5%;重污染天数2天,同比持平;PM10、PM2.5、NO2、O3平均浓度同比持平。国家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成果得到巩固。

综合指数。12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2.385,同比下降6.3%。环境空气质量排前3位的依次是镇坪县、宁陕县、平利县;同比改善幅度从高到低前3位依次是汉滨区、旬阳市、平利县;镇坪县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121个县(市、区)中排名第一。

优良天数。12个县(市、区)优良天数为358-365天,平均优良天数为361天,平均优良率为98.6%。优良天数前3名为镇坪县365天、宁陕县364天、岚皋县363天;所有县(市、区)均同比增加。

重污染天数。12个县(市、区)重污染天数平均1.3天,同比增加0.8天。

主要污染物浓度。可吸入颗粒物(PM10)。12个县(市、区)PM10浓度范围为25-43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0.5%;细颗粒物(PM2.5)。12个县(市、区)PM2.5浓度同比降低4.5%;岚皋县、紫阳县、镇坪县、白河县、安康高新区同比持平,宁陕县同比上升,其他县(市、区)均同比下降。

其他四项污染物。全市12个县(市、区)O3平均浓度为11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SO2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3%;CO平均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SO2、NO2、CO浓度监测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2024年,全市城市水环境质量指数2.9445,水环境质量连续3年排名全省第一。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率、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汉江出陕断面水质保持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

与上年同期相比,紫阳洞河口、江口镇沙坪村沙坪桥、旬阳县城饮用水源地3个断面持续保持Ⅰ类标准;民主集镇建成区、六口水文站、南江河出陕界3个断面由Ⅱ类提升至Ⅰ类;瀛湖水质由良好转为优。

土壤环境质量状况。2024年,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村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4.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全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空气吸收剂量率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介质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环境电磁辐射与电磁污染源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声环境质量状况。全市中心城区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4.3分贝,噪声强度为“二级”,质量状况为“较好”;对22条路段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平均等效声级为69.5分贝,噪声强度为“二级”,质量状况为“较好”。对各类功能区噪声共监测56点次,昼间达标率100%,夜间达标率92.9%。

下一步,安康市将紧紧围绕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这一目标,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场保卫战,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行动,为打造新时代美丽中国“安康样板”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责任编辑:刘旸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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