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人民监督员“真监督”“真建言”,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悉,该院积极拓展监督范围,按照应邀请尽邀请原则,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的范围覆盖“四大检察”所有类型案件,实现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同时,该院切实丰富参与监督形式,邀请人民监督员通过参与巡回检察、公开宣告送达、案件质量评查、参加检察业务数据研判座谈会商等多种方式监督检察活动,监督方式从单一的案件公开听证,扩展至全流程参与、全要素监督。

此外,该院坚持以监督促质效,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的案件,检察官事前要将监督情况进行详细介绍,事中与人民监督员共同亲历案件事实的核查,监督活动结束后及时针对监督意见进行反馈,实现了“事前介绍+事中亲历+事后反馈”,以高质量监督促办案质效提升。

2024年以来,该院邀请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67人次,积极采纳人民监督员提出建议和意见108条,已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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