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难题:丈夫欠债妻子要还吗?

王女士的丈夫因经营失败欠下债务,法院判决后其名下无财产可执行。债权人以“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为由,要求追加王女士为被执行人。但王女士从未参与丈夫生意,这种情况能否成立?

误区一:配偶可直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 法律分析

根据《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程序中不能直接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通过诉讼程序确认,执行阶段无权认定。

关键法条对照表



解决方案

  1. 起诉时列配偶为共同被告:主张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
  2. 另行起诉确认共同债务:执行终结后,可另案起诉配偶要求担责。
  3. 查控共有财产:若配偶名下有共有房产、车辆等,可申请法院分割执行。

误区二:分公司债务能直接追总公司吗?

案例:某公司分公司欠款100万元,债权人申请追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

️ 法律分析

  • 分追总:分公司无力偿债时,可追加总公司。
  • 总追分:总公司无财产时,法院可直接执行分公司财产,无需追加程序。

实务建议

  • 向法院提交分公司财产线索(如设备等)。
  • 避免重复申请追加,直接执行更高效。



误区三:子公司要为母公司还债?

误区:甲公司欠债,债权人要求追加其持股的乙公司为被执行人。

️ 法律规定

  • 法院可强制执行甲持有的乙公司股权,但不得直接执行乙公司财产(《强制执行股权规定》)。
  • 若主张乙公司需担责,需另诉证明“人格混同”(如财务混同、业务混同)。

操作步骤

  1. 通过企业信用网站查询被执行人股权信息。
  2. 申请冻结、拍卖股权。
  3. 另案起诉子公司,需提供财务混同证据(如共用账户、利益输送记录)。

误区四:担保人可直接被追加?

案例:李某为朋友债务提供执行担保,债权人要求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 法律解析

  • 执行担保人不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但可直接执行其担保财产(《执行担保规定》)。

应对策略

  • 签订担保协议时,明确约定“接受直接强制执行”。
  • 发现担保人转移财产时,立即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

误区五:公司欠钱能追法定代表人吗?

误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要求个人承担公司债务。

️ 法律规定

  •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除非证明其滥用职权(如抽逃出资、财产混同)。
  • 追加个人需另案起诉,执行阶段无权直接追加。

维权路径

  • 起诉法定代表人:需举证其与公司财产混同(如个人账户收公司款)。
  • 申请“限高令”:限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如乘坐飞机、星级酒店消费)。

延伸问答

问:能否追加被执行人的父母或子女?

答:除非父母/子女自愿担保或继承财产,否则不能直接追加。但若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至亲属名下,可申请撤销转移行为(需举证恶意转移)。

问:被执行人失联怎么办?

答:1. 申请公告送达法律文书;2. 查询其财产线索;3. 申请法院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并公开曝光。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