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4月1日;

2、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5月5日;

3、书面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第四届宁波市专利创新大赛暨专利产业化成果演示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在甬高校及科研机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发明创造,激发创新活力和动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快实施专利转移转化,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打造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宁波市专利创新大赛暨专利产业化成果演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奖项设置

宁波市专利创新大赛设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和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审产生,金奖不超过5项,银奖不超过10项,优秀奖不超过25项。要求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新颖性、创造性高,实用性强、易于实施,专利综合价值高,市场前景广阔,转化经济或社会效益明显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审产生,金奖不超过2项,银奖不超过5项,优秀奖不超过10项。要求设计理念新颖独特、色彩运用和结构造型创造性高,适于工业应用,专利综合价值高,市场前景广阔,转化实施经济或社会效益明显的外观设计专利。

二、参赛条件

(一)所有参赛项目的专利权人必须是该项目的第一专利权人,且专利权人地址位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有效中国专利;

(二)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

(三)一件专利作为一个独立项目申报;

(四)同一专利权人参赛项目不超过2项;在甬市属以上高校院所、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每个单位推荐参赛项目总数不超过5项;各区(县、市)和功能区推荐项目不设名额限制;

(五)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备案证明;

(六)有意向冲击市金奖和申报中国专利奖的参赛项目,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利不得申报参赛:

1、未解密的国防专利或保密专利;

2、权利人为各级政府部门的专利;

3、公职人员作为专利权人或发明人、设计人的专利;

4、已在往届宁波市高价值专利大赛及发明创新大赛获奖的专利,以及获得历届浙江省及国家专利奖(或同类奖项)的专利;

5、有专利纠纷尚无最后结果的专利;

6、有其他权属不确定情形的专利。

三、参赛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登录宁波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知产管理”/“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栏目)进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单位需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实名认证),在线填写参赛项目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要求上传系统的电子文档必须清晰且易于阅读。

2、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属以上高校院所、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对本区域、本单位、本领域项目初审后,择优推荐上报;其中市属以上高校院所、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荐的,在平台在线填报时“归口部门”选择宁波市局,其余选择辖区对应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经受理部门审查合格给予统一受理编号后,生成合规的项目申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再进入评审程序,也不予回退。

(二)纸质报送

纸质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一份,按顺序胶装成册(申报书、共有专利权人委托书、信用承诺书须盖章原件,其他材料均可为复印件,要求同申报系统上传内容一致),由所在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属以上高校院所、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盖章后汇总统一报送。内容包括:

1、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打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归口管理部门公章);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承诺书原件;

4、共有权利人委托书原件(适用于多个专利权人情况);

5、专利权利权属变更的备案证明(适用权属变更情况);

6、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完整文本);

7、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专利产品备案证明;

8、其他材料:(1)专利产品相关材料;(2)专利产品产业化的应附代表性销售合同、发票等佐证材料;(3)参评专利项目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4)填报专利许可、质押融资、作价入股数据的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发票、国知局备案或登记证明、股权证明、银行融资证明等相关文件;(5)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要求的有关审批文件;(6)对于曾经发生纠纷的专利,应上传最后判决(裁定、处理)法律文件等;

9、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审核和成果演示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后入围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入围项目进行银奖书面复审、金奖答辩和专利产业化成果演示。

(四)公示

拟获优秀奖以上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后正式发文。

(五)择优推荐

荣获大赛金银奖的项目择优推荐参加省知识产权奖和中国专利奖的申报。

五、申报时间及受理地址

(一)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4月1日;

2、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5月5日;

3、书面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地址:宁波知识产权大厦一楼10号受理窗口(宁波市高新区甬江大道2660号新材料城A5幢)。

附件:1.2025年度宁波市专利创新大赛暨专利产业化成果演示申报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docx

2.2025年度宁波市专利创新大赛暨专利产业化成果演示申报表(外观设计专利).docx

3.共有专利权人委托书.docx

4.信用承诺书.docx

5.推荐项目汇总表(归口管理部门使用).docx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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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号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来源 |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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