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这次出手整治“内卷”与“加班文化”,真是动真格的了。近日北京西城人社局发布公告,有企业因强迫加班遭到了处罚。
西城人社的这篇文章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24年12月19日被举报,涉嫌存在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违法行为。经立案调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未按《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询问书》的要求报送相关书面材料,且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该单位的上述行为构成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序号3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这里面有几个细节需要注意:
首先,西城人社的这篇公告的标题为《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大违法案件的情况说明》,关键词:重大违法案件。以后如果再有其他企业强迫加班的话,那也很有可能被定性为重大违法。
其次,罚款2万元看似不高,但实际上已是顶格处罚了。
文中所提到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在2008年发布的。其中第三十条例规定:有相关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008年时,2万元的罚款或许还有一定分量,但对于现在的企业来说,2万元的处罚根本无法触及灵魂。或许在不久的将来,这一针对企业处罚的相关条例,也要根据当下的环境,提高一下处罚的标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