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9期),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等5类食品53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2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悦来餐馆销售的五花肉(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滁州链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胡萝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滁州链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编辑 唐峥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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