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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菏泽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农产品哨点专项抽检和校园周边及餐饮专项抽检共502批次重点食品,其中不合格产品29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鄄城县意涛蔬菜批发店购进的线椒,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单县小领蔬菜批发零售门市部购进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巨野县赵倩蔬菜批发门市部购进的线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菏泽开发区秉成百货超市购进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鄄城县发宇蔬菜批发部购进的豆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成武县郜城便利店购进的青皮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港利(山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鄄城县杨爱华蔬菜批发部购进的豆角,灭多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曹县青菏街道相伟蔬菜门市部购进的线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曹县青菏街道相伟蔬菜门市部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巨野县姚合辉蔬菜店购进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鄄城县葛辉蔬果销售店购进的红泡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单县佳惠连锁超市购进的黄皮椒,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巨野县优鲜购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购进的黄瓜,乙螨唑和哒螨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鄄城县丙昌蔬菜批发店购进的线椒,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巨野县沙硕果蔬批发店购进的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菏泽市牡丹区邢雷蔬菜批发部购进的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鄄城县葛辉蔬果销售店购进的青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单县老韩家面点店购进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巨野县姚合辉蔬菜店购进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菏泽市城建技工学校有限公司食堂购进的线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鄄城县同昌蔬菜批发店购进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二)菏泽市牡丹区荣华购物广场购进的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三)巨野县沙硕果蔬批发店购进的线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四)单县宝客莱便利超市购进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五)菏泽市牡丹区黑土风情餐饮店(个体工商户)购进的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六)鄄城县意涛蔬菜批发店购进的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七)巨野县速选购生活超市购进的砂糖橘,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八)菏泽开发区豪宏餐厅购进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山东葵丘实业有限公司购进的红小豆,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消费风险提示
(一)啶虫脒
啶虫脒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啶虫脒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啶虫脒在茄果类蔬菜(番茄、茄子、甜椒、黄秋葵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二)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三)噻虫嗪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
(四)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五)甲硝唑
甲硝唑是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长期大量食用检出甲硝唑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中规定,甲硝唑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
(六)6-苄基腺嘌呤(6-BA)
6-苄基腺嘌呤是一种生长调节剂,可以促进细胞分裂,加快豆芽生长。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规定,6-苄基腺嘌呤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豆芽生产不在可使用范围之列,目前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上述物质的安全性尚无结论。但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豆芽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上述物质。
(七)甲拌磷
甲拌磷是一种高毒广谱的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害虫均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拌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甲拌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
(八)克百威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克百威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克百威在鳞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九)灭多威
灭多威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是一种广谱性速效杀虫剂。此类农药对哺乳动物具有潜在毒性,长期食用灭多威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茶叶中灭多威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十)乙螨唑
乙螨唑,非内吸性杀螨剂,对卵、幼虫和若虫有效,对成虫无效。可用于防治柑橘、梨果、蔬菜和草莓上的植食性螨类。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乙螨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乙螨唑在黄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十一)哒螨灵
哒螨灵,广谱触杀性杀螨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乙螨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哒螨灵在黄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
(十二)联苯菊酯
联苯菊酯,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多种叶面害虫有效,对某些种类的螨虫也有效,属于拟除虫菊酯类性农药。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联苯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联苯菊酯在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十三)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属拟除虫菊酯类仿生物农药,中等毒性杀虫剂,对害虫和螨类具有强烈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马铃薯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菏泽473批次合格产品信息
2.菏泽29批次不合格产品信息
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