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动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优化提供坚实司法保障,3月2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京津冀司法保障消费环境学术研讨会。本次研讨会以“数字经济模式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新发展”为主题,在北京三中院召开。
京津冀举办司法保障消费环境学术研讨会 探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优化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部署要求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提振消费”的重点经济工作部署,积极推动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优化提供坚实司法保障,3月2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京津冀司法保障消费环境学术研讨会。
研讨会上,北京三中院院长薛春江在致辞中指出,数字经济背景下,消费模式的创新发展易引发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消费信心直接关系到消费环境建设,进而影响经济发展,司法保护消费者、保障消费环境的使命愈发凸显。近年来,三中院持续探索消费纠纷全链条治理机制,服务首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希望继续加强京津冀法院间的沟通交流,推动更深层次的京津冀司法协同。
天津一中院院长程庆颐在致辞中指出,本次研讨会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线,聚焦司法保障消费环境主题,既是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生动实践,又是强化三地司法协作、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消费市场健康发展的务实之举,具有十分重要和积极的作用,必将推动形成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的京津冀司法协同新格局。
河北省廊坊中院院长石鋆在致辞中指出,愿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强化协调联动,全面提升司法便民利民程度,让群众尽享司法协同带来的益处。未来,廊坊中院将继续发扬“廊坊经验”,深化源头综合治理,推动建立维权联动机制,营造无讼消费环境,也将与北京、天津法院加强经验互鉴、资源共享,合作共促,助推京津冀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何山在致辞中以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为切入点,总结近年来在该领域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践情况,指出未来仍需加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维护消费者权益和消费环境建设,期待法官在该领域能够作出更多具有典型意义的裁判,也期待法院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贡献更多力量。
三地法院通报消费纠纷审理情况 新类型案件普遍受关注
在研讨会上,三地法院也通报了消费纠纷的审理情况。
北京三中院民四庭庭长侯军介绍,北京三中院审理的消费纠纷案件整体呈现以下特点:消费纠纷案件数量上升趋势明显,群众消费需求日益增长;服务行业纠纷大幅增长,维权主体趋于年轻化;群体诉讼案件数量上涨,预付费领域涉众纠纷频发;消费场景转向平台化,消费模式呈现新型化。
天津一中院民二庭副庭长姚鹏介绍,天津一中院受理的消费纠纷中各类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始终较高;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案件数量有所下降,反映出司法服务保障消费环境建设成果初显。总体上呈现出新型消费对象和消费渠道不断变化、惩罚性赔偿主张角度不断变换的特点,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
河北省廊坊中院民二庭庭长樊清维介绍,廊坊中院受理的消费纠纷案件数量增速较快,类型主要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预付式消费纠纷、食品安全纠纷、汽车销售及服务纠纷、其他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呈现诉讼标的较小、消费者与平台诉讼能力差异大、小微企业保护与消费者保护存在冲突、新业态领域监管存在空白等特点。
专家学者共话消费者权益保护 人工智能产品、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保护等受关注
进入研讨环节,第一单元主题为“数字经济模式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陈剑以《人工智能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为题作专题发言,她指出人工智能产品消费仍存在产品安全性、责任承担、缺陷认定和举证责任等问题,期待未来人工智能法的推进、强制产品责任的发展以及司法审判规则的探索。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以《数字时代消费者保护的新课题》为题作专题发言,就经营者诱导性提示、直播带货场景下的冲动消费、大数据杀熟、不诚信消费行为四大典型问题进行分析研讨并提出解决方案。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吕来明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电子商务平台民事责任主要条款的适用》为题做专题发言,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等具体法律条款的适用问题和平台责任承担进行探讨。
研讨会第二单元主题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新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消费者保护法中心主任苏号朋表示,本次研讨会是继2019年第八届中国消费者保护法论坛后,时隔五年再次与北京三中院联合举办的消费者保护领域研讨会,此次联合天津、河北法院共同举办,进一步扩大了影响力,期待本次论坛能够形成丰富的讨论成果。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韩世远以《商品房烂尾与消费者保护》为题作主题发言,围绕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贷款担保合同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指出裁判者应当正视实践情况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关联关系,适当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束缚。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孙颖以《个人信息合理使用的“合理性”判定》为题发言,指出目前立法中存在合理使用情形的相对封闭、个人信息保护与派生利益存在冲突的问题,建议合理性判断标准以必要性原则和狭义比例原则为依据,以隐私作为评估的关键因素,综合考量其他重点因素。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汪浩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