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人质疑柴桑大姐的身份。网友:举报虚假诉讼,人人有责

之前说好的21号召开抗诉前的听证会,人们等了一整天,连一点听证会的消息都没有。于是,又有人开始质疑柴桑大姐的身份:那场赢得132万元的诉讼,只是一个普通的民事诉讼,柴桑大姐并不是当事人,她没有资格提出异议。而那场诉讼的当事人,是杜郭策和大药房,他们才有资格对那场诉讼提出异议。

按照这位网有点说法,最高层给柴桑大姐的回复不是真的?许妈抗诉前的听证会也不是真的?

那么,事实上是这样吗?

今天,看到一位懂法律的网友表示:举报虚假试试,人人有责。

该网友说,所有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资格举报虚假诉讼案件,包括案件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及其他了解情况的公民或组织。

举报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四种:

一是向人民法院举报。可以通过提交第三人撤诉或申请再审程序来启动法院的审查。当事人如果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虚假诉讼的侵害,可以向案件受理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理案件。

二是向人民检察院举报。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举报人可以向法院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递交民事诉讼监督申请书,要求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检察院发现判决存在错误或有虚假诉讼的嫌疑,可能会提出抗诉。

三是向公安机关举报。如果虚假诉讼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有权进行侦查。举报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公安机关会进行立案侦查。

四是还可以通过拨打相关举报电话。如12368司法信息公益服务热线、12389公安机关违法违纪举报热线或12388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来反映情况。

该网友说,举报虚假诉讼是维护司法公正和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任何了解情况的人都可以通过合适的途径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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