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上班这么久了,你们一直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现在就该支付我双倍工资!

你当初填写了《员工入职登记表》,这个就相当于我们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


*图源网络

部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后,仅让他们填写入职登记表,但未与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填了入职登记表就算签订劳动合同吗?

案情回顾

2022年2月1日,郑某某入职某供应链公司,同年6月1日,某供应链公司将郑某某调入其关联公司某物流公司,某物流公司的人事专员让郑某某填写了《员工入职登记表》。两公司均有按月向郑某某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2023年3月6日,某物流公司向郑某某送达《员工开除通知书》,对其作出开除处理,并发布《关于员工郑某某的开除处理公告》。后郑某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物流公司给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饶平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某物流公司应当向郑某某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47733元。某物流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仲裁裁决。

饶平法院经审理认为

某物流公司、郑某某双方自2022年6月1日起建立劳动关系,某物流公司认为《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视为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但该《员工入职登记表》并未包含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不具备《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所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能视为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该《员工入职登记表》只是用人单位内部为了便于人力资源管理而填写的文书,不能代替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某物流公司应当向郑某某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法官提醒

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的名称,但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基本条款。若入职登记表仅记录了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并未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报酬、合同期限等内容,不能视为订立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及时主动地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更好地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撰稿:钟洁敏

来源:饶平法院

编辑:张蝶 吴柏霖

审校:林修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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