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德中院”最新消息,3月19日,宁德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根据案件性质,分类组织市卫健委、市医院、闽东医院等9个卫健系统相关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140余人,现场旁听宁德市闽东医院原党委书记刘某明职务犯罪庭审,“面对面”“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推动警示教育效果“精准滴灌”。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9年至2024年间,被告人刘某明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在医院医药、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钱款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钱款共计人民币630万元。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程序规范。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量刑等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刘某明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和忏悔。庭审最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此次庭审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让医疗从业者“零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腐败的沉重代价,通过真实案例的警示教育,大家深刻领会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警示意义,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2024年12月4日,刘昌明,被逮捕。
公开简历显示,刘昌明,男,汉族,福建福安人,196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曾先后任宁德市闽东医院院长、院党委书记等职务。
1992年,刘昌明从福建医科大学毕业后进入宁德市闽东医院,他曾说:“我的抱负不大,当时就想着回来,为家乡的老百姓在健康上做一点贡献”。
从普通医师到成为医院泌尿外科学科带头人,经过多岗位历练升任医院“一把手”,直至落马,他在闽东医院工作了三十多年,曾获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工作者、宁德市“优秀青年人才”、宁德市“十佳医生”及宁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等荣誉。在学术上,还身兼CUA基层学组委员、中国中西医结合泌尿外科学结石组委员、中国抗癌协会泌尿外科分会委员等职。
据医院官网介绍,宁德市闽东医院(原宁德地区第一医院)位于宁德福安市,始建于1937年,是集医、教、研和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宁德市最大的市级公立医院。
来源:大闽新闻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