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姑娘。幼时,母亲照顾生病的父亲,我在门口看月牙,之后爸爸死了。
一次冬天,妈妈抱着年幼、疲惫的我上坟归来,我看到了月牙儿。
八岁时,为了吃饭,我和妈妈将家中物品当到当无可当。妈妈在当铺门口寻到我时,我看到了月牙。
妈妈洗衣服,洗臭袜子,我坐在她旁边时,我看到了月牙,这次还有蝙蝠。
妈妈帮我找了个新爸爸,妈妈坐在红轿中时,我看到了月牙。
新爸爸对我们很好,我在三四年里没看见月牙。
小学毕业,新爸忽然走了,妈妈有时催我念书,她做起了暗门子(暗娼)。我开始思考小学毕业有什么用,我害怕以后妈妈叫我做和她一样的事,为此我宁愿挨饿,也开始省钱,为了可以跑。这时,即使是白天,我有时也会找我的月牙儿。
我愿意爱妈妈,可我得躲着她,得恨她,为了让我自己存在。
我成了一个大姑娘,她快老了。时候到了,妈妈让我选择:由我替她挣钱,或是我们娘俩各走各的:她和馒头铺掌柜的走,我安置自己。我告诉了校长,校长是个胖妇人,她愿意供我两顿饭和住处。我和妈妈分开了。
‘我又老没看月牙了,不敢去看,虽然想看。’
毕业了,我还住在学校,凭给学生织东西,有了点儿进款。春天,学校换校长了。我出去找事了,没有事情给我作,连洗臭袜子都做不上。妈妈所走的路是唯一的。我差不多决定了:只要有人给我饭吃,什么我也肯干,我要活着。我看到了月牙,很美。
我去找胖校长,她没在家,我遇见了她的侄子——一个体面温和的男人。当晚,他给我送来了钱,找了住的地方。我成了他的“爱人”,失去了自己,失去那个月牙儿,和妈妈一样。他养着我。
他那像个磁人似的妻子找到了我,我偷偷的搬走了。我成了一个小饭馆的二号女招待,我怕男人,不想像一号一样伺候客人,我离开了。把自己卖给一个人,我会;卖给大家,我没法接受,我不想卖我自己,我并不需要男人,我还不到二十岁。一个多月,我找不到事儿作。
我遇到了那个磁人小媳妇,她说我走之后,他和另一个女人跑了。遇上她后,我不想把自己转卖给一个男人了,我要“浪漫”地挣饭吃了。我不再为谁负着什么道德责任,我饿。
我折卖了所有东西,做了一身新行头,上了市。我很想妈了。
我有了买卖,搬回了我妈妈和新爸爸曾住过的房子。搬家后,我的买卖很不错。
我发现我身上有了病,我去馒头铺找妈妈,馒头铺关门了,妈妈可能死了。我吃点儿好吃食,穿一些好衣裳,一边等死,一边尽可能把病传给他们。
妈妈回来了,她没有安慰我,没有不要我干这个,只是出去给我买了药。她已不顾一切,单单站在钱上。又二三年,我察觉自己变老了,变得暴躁,来的文明人越来越少了。妈妈劝我嫁人,可我找不到可以嫁的人。
城里来了新官,要扫清暗门子,巡警把我抓了去,放在了感化院。他们教我那些我早都会了却找不到工作的技能,让我以后凭此找工作。我不接受感化,换了地方,到了狱中。
狱里是个好地方,我不再想出去了,世界比这儿强不了许多,我又看见了月牙儿。”
故事至此结束,故事名叫《月牙儿》,原载于1935年4月1日至15日《国文周报》第十二卷第十二至十四期,是老舍的经典作品之一。全书语言风格生动,简明而形象,笔者感觉和其散文风格有很多相似之处,只是传达出的感受不大相同。故事以第一人称“我”的视角表达(本文中所有的我均为故事中的角色,而非笔者),讲述了我从小到大对“活”的思想和行为的变化。
简读故事时,笔者未敢作任何分析,也没有描述书名“月牙儿”所代表的含义,恐扰了看官们的思考。
文中有些描写是用月牙,有些是用月牙儿。一字之差,笔者妄自揣测是作者故意为之。这差别分别表现的是作者视角的绝望与希望,而非“我”的,所以有些时候“我”所看到的希望,实为真正绝望的月牙。而所处困境时所看到的却是月牙儿。
月牙儿是苦闷中却带有温暖的回忆锚点;是黑暗时代中的微弱光亮;是“我”无论看不看,都时隐时现的希望。
故事明明是第一人称的小说,品读起来却好似一篇第三视角的记录。虽有暗藏心中的情绪翻涌,却没有外显的情感动作,就算是形容哭,也只用了一个“哭”字。笔者以为作者是故意如此表达,以一种平静叙述的方式,让读者在有代入感的同时,还留有审视和思考的空间。作者让角色是一个人,又没有完全成为一个具体的人。所以文中所有角色均无姓名,让“妈妈”“小磁人们”和“我”一样,成为了时代下一类人的缩影。
篇幅已然很长,笔者不再过多赘述了。以上均为笔者个人感受,若你同样感兴趣,或可匀出一小段时间来,亲自品读一番。
书名:《月牙儿》
作者:老舍
类型:中短篇小说
字数:约1.6万字
用时: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