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州市财政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滨州一商贸公司被处罚1499.40元。违法行为类型显示为《政府采购法》。违法事实:在参加山东省北镇中学实验初中部功能室桌椅相关设施采购项目过程中提交的项目业绩合同(滨州学院桌椅采购合同)存在公章造假的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规定。

◆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信用中国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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