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切实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作用,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汕府〔2025〕2号)等规定,2025年3月1日起,我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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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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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线上办理

1.微信小程序“粤省事”(推荐使用)

登录“粤省事”小程序(城市需选择汕头市)—社保服务—登陆—“失业”栏下的“失业金待遇申领”—按流程办理。




2.广东人社网上服务平台

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hrss.gd.gov.cn/gdsbfw/)—选择“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并登录—选择“失业保险”—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按流程办理。




3.广东人社APP

登录“广东人社”APP—搜索“失业保险金申领”—下拉点击“开始办理”—按流程办理。




4.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进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并点击“登录账号”—点击“失业保险”栏下“失业保险金申领”—点击“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并按流程办理。




现场办理

失业人员可在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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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还享受什么待遇?

(一)代缴医疗保险费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免费的职业介绍和减免费的职业培训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可以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享受免费的职业介绍和减免费的职业培训。

(三)为大龄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6号)规定,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而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信息来源:汕头人社

编辑整理:濠江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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