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代表作《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中国绅士》等。(本文节选自《乡土中国》,湖南人民出版社)
“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利而没有义务了。小到两三家合住的院子,公共的走廊上照例是尘灰堆积,满院生了荒草,谁也不想去拔拔清楚,更难以插足的自然是厕所。没有一家愿意去管“闲事”,谁看不惯,谁就得白服侍人,半声谢意都得不到。于是象格兰亨姆的公律,坏钱驱逐好钱一般,公德心就在这里被自私心驱走。”
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老最大的毛病是“私”。说起私,我们就会想到“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屋上霜”的俗语。
谁也不敢否认这俗语多少是中国人的信条。其实抱有这种态度的并不只是乡下人,就是所谓城里人,何尝不是如此。
扫清自己门前雪的还算是了不起的有公德的人,普通人家把垃圾在门口的街道上一倒,就完事了。
苏州人家后门常通一条河,听来是最美丽也没有了,文人笔墨里是中国的威尼斯,可是我想天下没有比苏州城里的水道更脏的了。
什么东西可以向这种出路本来不太畅通的小河沟里一倒,有不少人家根本就不必有厕所。
明知人家在这河里洗衣洗菜,毫不觉得有什么需要自制的地方。为什么呢?——这种小河是公家的。
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利而没有义务了。
小到两三家合住的院子,公共的走廊上照例是尘灰堆积,满院生了荒草,谁也不想去拔拔清楚,更难以插足的自然是厕所。
没有一家愿意去管“闲事”,谁看不惯,谁就得白服侍人,半声谢意都得不到。于是象格兰亨姆的公律,坏钱驱逐好钱一般,公德心就在这里被自私心驱走。
从这些事上来说,私的毛病在中国实在比了愚和病更普遍得多,从上到下似乎没有不害这毛病的。现在已成了外国舆论一致攻击我们的把柄了。
所谓贪污无能,并不是每个人绝对的能力问题,而是相对的,是从个人对公家的服务和责任上说的。
中国人并不是不善经营,只要看南洋那些华侨在商业上的成就,西洋人谁不测目?
中国人更不是无能,对于自家的事,抓起钱来,拍起马来,比那一个国家的人能力都大。
因之这里所谓“私”的问题却是个群己、人我的界线怎样划法的问题。我们传统的划法,显然是和西洋的划法不同。
传统社会中的“私”的问题
我常常觉得:“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
这和《大学》的: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在条理上是相通的,不同的只是内向和外向的路线,正面和反面的说法,这是种差序的推浪形式,把群己的界限弄成了相对性,也可以说是模棱两可了。
这和西洋把权利和义务分得清清楚楚的社会,大异其趣。
为自己可以牺牲家,为家可以牺牲族……这是一个事实上的公式。在这种公式里,你如果说他私么?
他是不能承认的,因为当他牺牲族时,他可以为了家,家在他看来是公的。当他牺牲国家为他小团体谋利益,争权利时,他也是为公,为了小团体的公。
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的。
其实当西洋的外交家在国际会议里为了自己国家争利益,不惜牺牲世界和平和别国合法利益时,也是这样的。
所不同的,他们把国家看成了一个超过一切小组织的团体,为这个团体,上下双方都可以牺牲,但不能牺牲它来成全别种团体。
这是现代国家观念,乡土社会中是没有的。
在西洋社会里,国家这个团体是一个明显的也是惟一特出的群己界线。在国家里做人民的无所逃于该团体之外,象一根柴捆在一束里,他们不能不把国家弄成个为每个分子谋利益的机构,于是他们有革命、有宪法、有法律、有国会等等。
在我们传统里群的极限是模糊不清的“天下”,国是皇帝之家,界线从来就是不清不楚的,不过是从自己这个中心里推出去向社会势力里的一圈而已。
所以可以着手的,具体的只有己,克己就成了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德性,他们不会去克群,使群不致侵略个人的权利。在这种差序格局中,不发生这问题的。
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