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盗窃12起,偷盗金银首饰上百件,涉案金额高达72万余元……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检察院对李某涉嫌盗窃案出庭支持公诉,李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院将择日宣判。这场看似“天衣无缝”的连环盗窃案就此终结。
“我家明明装了防盗门,怎么还是被偷了?”2024年7月,家住西安市高陵区某小区的刘女士发现放在家中的存钱罐和首饰等不翼而飞。报警后,公安机关对案发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却发现门锁无破坏,现场也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短时间内无法锁定犯罪嫌疑人。其间,多个小区住户接连报警,案发现场与刘女士家基本一致,案件一时之间陷入僵局。
公安机关通过比对多个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后,终于锁定一辆同时出现在多个监控视频中的绿色电动车,从而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2024年7月,公安机关对李某组织抓捕,并在李某住处起获被盗金银首饰137件,涉案赃款36万余元。
“她通常骑着电动车像正常住户一样进入小区,随机进入某单元楼栋,然后自上而下逐层逐户‘扫楼式’翻找住户放置在门口隐蔽处的备用钥匙,对消防栓、鞋柜、地毯等进行仔细翻找,找到备用钥匙后打开房门,确认屋内无人后偷盗金银首饰及现金。”承办检察官介绍,仅仅9个月时间,李某通过这种方式实施入户盗窃12起,共窃得黄金首饰上百件以及现金若干,非法获利49万余元,还有部分未出售的金银首饰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款物共计72万余元。
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发现了该案办理的最大难点——部分被害人因财物损失较小未及时报案,加上李某对其盗窃行为的供述有所保留,导致证据链一度薄弱,涉案金额如何认定也成为难题。对此,高陵区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开展专案会商研判,引导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察微析疑,通过梳理现有事实和证据,依法认定涉案金额为72万余元,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2024年11月,高陵区检察院对李某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今年3月6日,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李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院将择日宣判。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王梁 马海洋 李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