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民政厅印发通知,在全省性社会组织中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实现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是进一步全面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改革、推动社会组织领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着力解决当前社会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和监管手段的关键一环。
按照要求,广大全省性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立足社会组织视角,通过社会组织登记规范化建设行动、社会组织治理规范化建设行动、社会服务机构监管效能提升行动、社会组织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建设行动和社会组织文化建设提升行动等6大行动20项具体任务,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提升全省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
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整改难度较大或短期内无法整改的突出问题,主动与党建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沟通,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实现突出问题的有效化解。
同时,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剖析本社会组织各类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以专项行动成果推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制度的不断健全完善。要在日常活动中推动专项行动相关任务常态化开展,实现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记者 檀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