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舟渡心 河上重生

“检察官,谢谢你们!是你们给了我们第二次生命!我们终于可以继续开船维持生计了。”社区矫正对象老李(化名)等七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心地说。在法律的刚性与人文的柔情交织下,社区矫正成为了连接惩罚与教育、约束与帮扶的桥梁。五河县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的守护者,不仅严格履行对社区矫正的监督职能,更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让法律的尺度蕴含温度。


▲五河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走访社区矫正对象

寒流迎面,生计之舟搁浅岸

在五河县蜿蜒曲折的淮河河畔,冬日的寒风带着几分刺骨,河面上偶尔泛起的涟漪似乎也诉说着不易。这里,是七名社区矫正对象赖以生存的水域,也是他们心中难以割舍的家园。这七人在2024年1月因犯盗窃罪,均被宣告缓刑,因而进入了人生的弯道。随着社区矫正的开始,他们面临着一个棘手的问题——按照现行社区矫正规定,他们必须在户籍地接受社区矫正,不得随意外出,因而无法继续从事航运工作。生活的船只似乎被突如其来的寒流冻住,生计成了遥不可及的梦。

“老李啊,你说我们该如何是好啊?没了船,咱靠啥生活啊?”小强(化名)站在河岸,望着静静流淌的河水,眼中满是无奈与迷茫。其余六人围坐一旁,神色各异,但共同点在于那份对未来的不确定和迷茫。他们因一时之错,被纳入了社区矫正,本想着通过航运重振旗鼓,却没想到法律规定矫正对象无正当理由不能离开矫正地域,这对于世代以船为家的他们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

法光初现,检察之意显温情

在这看似绝望的时刻,希望的曙光悄然降临。五河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迅速行动,成立专项工作组。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法规执行问题,更是关乎七个家庭生计、社会稳定与法治温度的考验。社区矫正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犯罪人员的社会融入,而非简单的行为限制。专项工作组细致分析了七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家庭实际困难。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咨询县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意见、组织公开听证、与司法局紧密沟通等方式探索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的可能性。“我们不能让法律成为冰冷的枷锁,而是要让它成为引领人向善、促进社会和谐的力量。”专项工作组表示。

携手同行,检司之桥连心岸

经过数周的调研与努力,检察院与司法局终于找到了一条可行之路——请假联审机制,根据《安徽省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离开矫正执行地的,可以由社区矫正机构与检察机关会商研究。根据这一规定,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表现与改造情况,为他们争取到从事航运的资格,同时加强监管,确保不影响矫正效果和社会安全。检司双方达成共识后,迅速行动,帮助七名矫正对象准备申请材料,逐一审核,确保每一步都合法合规,温情而不失严谨。


▲五河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

破冰之旅,希望之帆再启程

春天,淮河之上刮来了春风泛起阵阵暖意,七名社区矫正对象的心情也随着一项项审批的通过而逐渐回暖。当他们接到可以重新上船的通知时,激动之情难以言表。他们知道,这不仅为他们提供了重回水域的机会,更是对他们改过自新、积极面对生活的肯定。

“为了维持生计,此前向银行贷款购买了一艘用于航运的船只,本想通过辛勤劳作逐步还清贷款,没想到却遭此变故,而且父亲身患重病,每月高昂的医疗费用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家中积蓄已所剩无几。那时,我真不知该如何是好!现在在检察院的帮助下我又能继续从事航运工作,每个月有稳定收入后家里的日子就不会再那么拮据了,孩子的学费、老人的药费就都有了着落。更重要的是,我看到了家人眼中的希望和笑容,这让我更加坚定了重新生活的决心。”老李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法海扬波,正义之舟共远航

随着他们的小船再次在淮河之上穿梭,不仅带来了家庭经济的复苏,更重要的是,这个由检察院携手司法局推动的案例,成为了全县乃至更广范围内法治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典范,激励着更多人相信法律的力量,相信人性的美好。

“我从事煤炭、砂石的货运,今年最远航行到湘潭,在重启航运的这一年时间里努力工作,在维持生活的同时还清了大部分债务,再有一段时间我就能把债务还清了。是检察院给了我重新开始的机会,我们不再是社会的边缘人,而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小强在2025年1月的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上感慨万分地说。


▲五河县检察院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航运检察建议“回头看”活动

春风化雨,法润心田花自开

岁月流转,淮河依旧静静流淌,见证着每一次法律的公正与温情。七名社区矫正对象的故事,如同一朵朵在法治阳光下绽放的花朵,不仅美化了河岸的风景,更照亮了他人前行的道路。

在这场“航路重生”的旅程中,五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不仅为七名矫正对象铺就了一条回归社会的希望之路,更展示了国家法治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人文关怀与正义之光。

一起假释案件背后的监督温度 |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①

一场狱内检察听证背后的情理法 |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②

“高墙”内的秋日暖阳 |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③

激活“沉睡”法条 保障拘役罪犯合法权益 |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④

为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松绑” |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⑤

收监背后的检察力度与温情 |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⑥

一份“及时”的减刑材料 |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⑦

检察为民促向阳,迷途少年正归航 |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⑧

这起不予减刑案件的背后 |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⑨

破晓之路 |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⑩

为在押人员打开法治之门、倾诉之窗 |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⑪

于细微之处的检察温情 |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⑫

激活“第四十三条” 让他“不留遗憾” |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⑬

护“他”回家 |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⑭

护“企”希望的田野 |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⑮

让检察之光照亮民营企业家回归路 |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⑯

面对困境,企业何以破局新生?|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⑰

助力迷途知返者“回家” |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⑱

向阳而生 |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⑲

激活“沉睡条款”,解企业燃眉之急 |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⑳

检察监督助力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外出难题 |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㉑

一场公开听证背后的检察温情 |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㉒

保障拘役罪犯的“回家权” |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㉓

第8488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供稿丨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

五河县检察院

终审丨任小玲

二审丨吴荧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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