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会理市原畜牧局、红旗粮站、人大、自来水公司家属院等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及连接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土地预征收的通告

第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会理市原畜牧局、红旗粮站、人大、自来水公司家属院等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及连接道路改造提升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权属

拟征收土地位于会理市古城街道南郊社区大地组。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1亩,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会理市原畜牧局、红旗粮站、人大、自来水公司家属院等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及连接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

土地预征收通告发布后,会理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土地权属、地类、面积、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构(建)筑物进行现场测绘及实物登记,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一)本通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通告,本通告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3月14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止。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修,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

(四)待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报会理市人民政府批准,以通告形式予以发布。

会理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4日


冕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冕宁县三合水电站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征收大桥镇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冕宁县三合水电站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大桥镇田坝村第四村民小组。拟征收土地0.7680公顷,最终范围以征地放线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预征收土地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一)本公告发布后,由大桥镇人民政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单位)对预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并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在征地调查期间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或不到现场确认的,其土地、附着物及青苗等内容以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单位)、大桥镇人民政府和征地涉及的村、组调查结果为准。

(三)本公告发布后,对在预征收土地上抢种、抢栽的附着物和抢修、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建筑物,一律不予登记和确认;同时冻结被征地规划控制区域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户口迁入。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预征收土地涉及的大桥镇人民政府、大桥镇田坝村公示张贴,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本公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冕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来源:会理市人民政府、冕宁县人民政府

编辑:何君

责编:邹湘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蒋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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