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条: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成无己《注解伤寒论》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伤寒自一日至六日,传三阳三阴经尽,至七日当愈。经曰: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若七日不愈,则太阳之邪再传阳明,针足阳明为迎而夺之,使经不传则愈。
方有执《伤寒论条辨》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传,音啭,见第五问,后仿此。
此承上条下节之自愈者,复申其已然者之义,而又更着其未然者之治。太阳头痛,首条已具言之,此又独言者举大意也。七日以上,该六日而言也。行,亦传也。经尽,谓传遍也。欲作再经,谓病加进也。针足阳明,夺其传路而逼之也。传与阳明篇转互音义,犹古之驿传,今之过所云也。
喻嘉言《尚论篇》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已②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再作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七日而云已上者,该六日而言也。六日传至厥阴,六经尽矣。至七日当再传太阳,病若自愈,则邪已去尽,不再传矣。设不愈,则七日再传太阳,八日再传阳明,故针足阳明以竭其邪,乃得不传也。在他经则不然,盖阳明中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之地,邪易解散故耳。然必针以竭其邪,始得归并阳明,不犯他界也。旧谓夺其传路而遏之,则六经③皆可遏矣,何独取阳明也哉?
②已:通"以"。
③六经:原作"经经",据三味书局本改。
张志聪《伤寒论集注》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此论太阳为诸阳之首,六气运行,七日来复,环转之无端也。太阳病头痛者,所谓阳因而上,病气随太阳之在高也。七日以上自愈者,以六气已周而行其经尽,太阳之气来复于高表故也。若太阳为邪所薄,不能上出于高表,而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盖阳明主经脉,经脉流通而使表邪不传则愈。高子曰:"以行其经尽,言六气之环绕于外内也,使经不传,言使经无病邪之传也,故传经者言邪,而纪日者论正,于此可见矣。
张锡驹《伤寒论直解》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注】此言病在太阳,六经之气环转而行,行尽,病亦随经而愈也。太阳病头痛者,病太阳之高表也,六日经尽一周,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六经循行一周已尽,病邪亦随之而愈也。不愈而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先迎其气而夺之,毋使其再传,六经之行复其常,病自愈矣。是知六经因病而传,病愈则传亦止,病气亦随经而行,行尽则病亦愈,两相交互也。
尤在泾《伤寒贯珠集》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太阳病头痛,所谓病发于阳也,法当七日愈。云以上者,该常与变而言之也。行其经尽者,邪行诸经,尽而当解也。设不解,则将从太阳而复入阳明,所谓作再经也。故针足阳明,以引邪外出,邪出则经不传而愈矣。盖伤寒之邪,有在经在腑在脏之异,行其经尽者,邪行诸经而未人脏腑之谓。而经脉阴阳相贯,如环无端,是以行阴极而复行阳者有之。若入厥阴之脏,则病深热极而死耳。其或幸而不死者,则从脏出腑而愈,未闻有作经再传者也。此条诸注释俱误,盖于经、腑、脏未审耳。
再按:《内经》云:伤寒一日,巨阳受之云云。又云,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云云。盖伤寒之邪,有离太阳而人阳明者,有遍传诸经而犹未离太阳者。此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正与《内经》之旨相合。盖六日邪遍六经,至七日而太阳先受者,当先解耳。则是所谓行其经尽者,不但未入腑脏,亦并未离太阳,所以当有头痛。所谓作再经者,七日不愈,而欲至十四日也。针足阳明者,以其经多气多血,可以任受针石,且离太阳未远,尤易逐邪外出耳。
柯琴《伤寒来苏集》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再作经者①,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仲旧说伤寒日传一经,六日至厥阴,七日再传太阳,八日再传阳明,谓之再经。自此说行,而仲景之堂无门可入矣。夫仲景未尝有日传一经之说,亦未有传至三阴而尚头痛者。曰头痛者,是未离太阳可知。曰行、则与传不同;曰其经,是指本经而非他经矣。发于阳者七日愈,是七日乃太阳一经行尽之期,不是六经传变之日。岐伯曰:"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①,有明证也。故不曰传足阳明,而曰欲再作经,是太阳过经不解,复病阳明而为并病也。针足阳明之交,截其传路,使邪气不得再人阳明之经,则太阳之余邪亦散,非归并阳明,使不犯少阳之谓也。本论传经之说,惟见于此。盖阳明经起于鼻安,旁纳太阳之脉,故有传经之义。目疼、鼻干,是其症也。若脚挛急,便非太阳传经矣。阳明经出大指端内侧,太阳经出小指端外侧,经络不相连接。十二经脉,足传手,手传足,阳传阴,阴传阳,与伤寒之六经先阳后阴,先太后少之次第迥别。不知太阳传六经,阳明传少阳之说何据乎?细审仲景转属、转系、并病、合病诸条,传经之妄,不辨自明矣。
①若欲再作经者:宋本作"若欲作再经者"。
吴谦《医宗金鉴》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已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注〕太阳病,头痛至七日已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谓太阳受病,其邪传行六日,三阳、三阴经尽,至七日已上,三阳、三阴之病日衰,大邪皆去,此不作再经,故自愈也。再者,再传阳明经也,谓其邪已传经尽,热盛不衰,欲再转属阳明故也。针足阳明,以泄其热,使其邪不再传,则愈矣。
〔集注〕方有执曰:七日已上者,该六日而言也。
魏荔彤曰:方有执谓针以遏其邪,喻昌谓针以竭其邪,言遏、言竭,皆言泄之也。凡针刺者,泄其盛气也。故前言刺风池、风府,亦主泄其风邪暴甚之意。因刺法乃治热之善策,不欲人妄施汗、下、温三法也。言足阳明,自是胃之经穴,必有实欲再传之势,方可刺之。闵芝庆曰:太阳受病,以次而终于厥阴为传经尽。诸经受病,至七日已上自愈者,为行其经尽故也。今有自太阳再传之说,若果传遍六经,厥阴再传太阳,太阳再传阳明,则何不于厥阴未传太阳之前,预针太阳;而必待传阳明,然后针阳明哉!于此可知三阴从无再传太阳之病,但转属阳明耳。
〔按〕仲景云:针足阳明。成注未明指其穴。考之庞氏《总病论》云:补足阳明上三里穴。推其意,得补则经气实而不传。殊不知仲景之意,针足阳明为迎而夺之,以泄其经之热,使热邪得泄,不至再传他经,故云愈也。庞氏不明用针之理,以泄为补,恐误矣。又考张氏《缵论》云:刺足阳明冲阳穴。冲阳者,即仲景所谓趺阳脉也,有诊法而不言刺。张氏之言,实本史氏《伤寒论注》,不足法也
太阳刺风池、风府穴图三里二穴,在膝眼下三寸,胻骨外廉两筋间宛宛中。坐而竖膝,低跗取之,极重按之,则跗上动脉即止,是其穴也,可刺五分,留七呼。
陈修园《伤寒论浅注》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注】何以谓发于阳者七日愈?请言其所以愈之故。如太阳病,头痛等证到七日以上。应奇数而自愈者,以太阳之病,自行其本经已尽七日之数故也。若未欲愈作再经者,阳明受之,宜针足阳明足三里穴以泄其邪,使经不传则愈。
此节承上文而言病愈之期,以提出“行其经”三字,谓自行其本经,与传经不同,曲尽伤寒之变幻。
陈伯坛《读过伤寒论》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书太阳病,指病几日而言,非必诸证悉具也,在体认太阳而已。如太阳之病容尚在,头痛一证尚在,其余中风诸证,伤寒诸证,驳驳乎不见。至五日以下,七日以上,不知不觉而自愈者何以故?以太阳受病,其经未尝受病也。太阳不过其经之一部分,其经为十二经之全部分。经既不病,惟有照常行其经焉耳。何止其经不病,即太阳亦半病半不病。太阳之浮处是病,太阳之不浮处不是病。以浮而离经者太阳之枝叶,其半不离经者太阳之根本也。经即行太阳之根本,以荣太阳之枝叶。有七日之荣,则尽三百度有奇矣。尽者充分之词,非毕尽也,无论中风伤寒皆愈矣。若欲作再经者,非邪之传入于经,亦非太阳传邪以人经,乃经气过于洋溢,再复领邪而行,故日再经。再对一而言,可一不可再。再则不关于病情之作弊,故不日再病曰再经,更不可再而三也在言外。又非手经为之,乃足经为之,何也?手阳也,中风者也,其势趋于外。足阴也,伤寒者也,其势趋于中。且足太阳与足阳明,其经直接而络于胃。胃为中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显属足经传邪,毫无疑义。法惟有针足阳明三里穴,一以截邪之去路,一以鼓动其足经,使与手经相续,便无容邪之余地,白不必顾虑其邪之传经,但使经不传邪则愈矣。玩使字,经为针所使,由于邪为经所使耳。经不使邪,邪能使经哉?
曹颖甫《伤寒发微》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太阳伤寒,以七日为一候,所谓发于阴者,七日愈也。盖风寒束于表,血热抗于里,始则无热恶寒,继则发热而仍恶寒,使正气足以胜邪,则当一候之期,汗出而头痛可愈。夫头之所以痛者,皮毛为表寒所闭,阳气不得外达,郁而上冒也。汗泄则表寒去而皮毛自开,至于表解汗泄,则气之上冒者平矣。设有未解,则七日之后,当传阳明,故曰“作再经”,言太阳一经病后更传一经,非谓六经传遍,复转太阳也。太阳当传阳明,故泻趺阳穴以泄其热,使阳明气衰而不复传,则病亦当愈,此真曲突徙薪之计。不似近世医家,俟治疗期至,然后治之,焦头烂额为上客也。足阳明为趺阳穴,在足背上小儿系鞋带处。
恽铁樵《伤寒论辑义按》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玉函》《千金翼》无“以行”二字。尽,作“竟”。
方有执云:太阳头痛,首条已具言之,此又独言者,举大意也。七日以上,该六日而言也。行,亦传也。经尽,谓传遍也。欲作再经,谓病加进也。针足阳明,夺其传路而遏之也。传,与《阳明篇》转互音义,犹古之驿传,今之过所云也。
周扬俊云:七日,而云以上自愈者,明明邪留太阳,至七日则正气复,而邪气退也,所谓经尽。盖六日之间,营卫流行,复至七日,而行受邪之经耳。岂诚一日太阳,二日阳明,六日间,六经证见,至七日乃又显太阳经证也邪?针足阳明者,谓太阳将传阳明,故于趺阳脉穴针之,以泄其邪,则邪散而自愈矣。
柯韵伯云:旧说伤寒一日传一经,六日至厥阴,七日再传太阳,八日再传阳明,谓之再经。自此说行,而仲景之堂,无门可入矣。夫仲景未尝有一日传一经之说,亦未有传至三阴,而尚头痛者。曰头痛,是未离太阳可知。曰行,则与传不同。曰其经,是指本经而非他经矣。“发于阳者,七日愈”,是七日,乃太阳一经行尽之期,不是六经传变之日。岐伯曰“七日太阳病衰,头痛稍愈”,有明证也。故不曰传足阳明,而曰欲再作经。是太阳过经不解,复病阳明,而为并病也。针足阳明之交,截其传路,使邪气不得再入阳明之经,则太阳之余邪亦散,非归并阳明,使不犯少阳之谓也。
丹波元简云:成、喻、程、钱、《金鉴》,均以六日传六经之说为注解,皆不可从。
铁樵按:此节诸家解释均可取,然学者欲得心下了彻,仅谨守各注,仍不免隔膜。当于“传经”两字,真个领悟,方能扫除翳障。欲明传经,当先明经是何物。今固明知古人非能知躯体内景而定所谓六经也,不知内景则其所根据者,舍病状莫属。例如伤寒,自始病即不服药,听其自然变化,则第一步,恶寒头痛,体痛呕逆;第二步,恶热汗出,多寐口渴;第三步,腹痛谵语神昏,继此以往,即两目直视,烦躁刻不得宁,以至于死。积多年经验,知此种病,大都如此。而所谓第二步、第三步,以时间计之,大都每换一种病状,约相距七日。于是从病状定名,第一步曰太阳,第二步曰阳明。何以谓之太阳?为其在躯体之最外层也。何以谓之阳明?阳明者阳之极盛,谓病之属阳者,至此为极,不能复加也。然自但恶热不恶寒,至于神昏谵语,其大多数亦七日。于是定前者为阳明经,后者为阳明腑。所谓经者,因病状每七日一变化,古人知“揆度奇恒,道在于一”之理,从病人之不一,以推测健体之一,于是知病状七日一变,必根于人体之变化而来,特不病时,则变化不可见,古人名此不可见之变化,曰“经气”。所谓“腑”不烦多解释,因燥矢在肠,宿积在胃,腑指肠胃言耳。而太阳与阳明,相继之间,往往见一种病状,其寒热有起落,起落有定时,于是别名此一时期谓之“少阳”。凡病见太阳之后,无有不继见有少阳或阳明者。太阳在外,是以次深入也,走而不守,故谓之传。病又不止,如上所言,躯体外层之寒热汗否,肠胃宿积之燥矢腹痛而已。凡太阳,辄见头痛项强;凡少阳,辄见口苦咽干;凡阳明,辄见鼻干目痛。于是名是种种谓之证。凡治伤寒,当明白此等,否则,总不免模糊,影响读者。既知此,然后可以明白何者是太阳病,何故说七日以上自愈,行其经尽云云,究何所指。然古人所知者,犹不止此。分病之经,观经之证,以证之所见,定经之径路,然后能事毕矣。例如,阳明之证,有鼻干龈痛,发颐,头痛喉痛,胃中停食,腹痛诸证。故阳明之脉,起于鼻之交頞中,下循鼻外,入上齿中……循颐后下廉……循发际,至额颅。其支者……循喉咙,入缺盆,下膈属胃,络脾。其直者,从缺盆下乳内廉,下挟脐,入气街中。又伤寒之经,往往兼见。例如阳明证已见,太阳证未罢,此为极寻常事。故足阳明脉,有旁纳太阳脉之语,凡胃病者,必兼见肠病。古人以腹部属太阴,故阳明之脉,下膈属胃络脾,此其大较也。经络之来由,决非由于解剖,解剖亦不能寻出特殊路径,况古人不知脏腑内景乎?故浅者,以为古人经络之说有神秘;而新医学家,则一笔抹煞,以为其说皆妄。是两失之。
冉雪峰《冉注伤寒论》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玉函千金翼,无以行二字,尽作竟。康平本低二格写,行其经尽,作行尽其经。)
这是根据上面的“七日愈”,太阳病七天愈,在七天以上又好了,那就是“行其经尽故也”,到时候行其经尽的缘故,它就不再传了。
假设要传呢?针足阳明,那就是足三里穴了。这也不一定,太阳病,在六七天的时候要传里的情况多,在五六天、四五天传少阳的情况多。隔个七日了,一般在这个时候传阳明的情况多,所以他说针足阳明。那么六七天也有传半表半里的情况,那你针足阳明就没什么用了。
这也是针对一般的情形来说的。太阳病在七八天的时候,这是传阳明的时候,如果病不好,有传阳明的可能,那么这时候,你针足三里,可以使它不传。但仲景在后边的治疗,他不用这个法子。这也是古人的一种说法,是属于针灸的,可以做参考,但这个也不一定。
胡希恕《胡希恕伤寒论讲座》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这是根据上面的“七日愈”,太阳病七天愈,在七天以上又好了,那就是“行其经尽故也”,到时候行其经尽的缘故,它就不再传了。
假设要传呢?针足阳明,那就是足三里穴了。这也不一定,太阳病,在六七天的时候要传里的情况多,在五六天、四五天传少阳的情况多。隔个七日了,一般在这个时候传阳明的情况多,所以他说针足阳明。那么六七天也有传半表半里的情况,那你针足阳明就没什么用了。
这也是针对一般的情形来说的。太阳病在七八天的时候,这是传阳明的时候,如果病不好,有传阳明的可能,那么这时候,你针足三里,可以使它不传。但仲景在后边的治疗,他不用这个法子。这也是古人的一种说法,是属于针灸的,可以做参考,但这个也不一定。
任应秋《伤寒论语译》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校勘】《玉函经》《千金翼方》:无“以行”两字;“尽”字并作“竟”。
【句释】“头痛”,陆渊雷说:“太阳病不传者,至六七日,头痛、项强,恶寒、发热,皆以渐自退。独举头痛者,省文也。”“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说明病变始终羁留在太阳这一时期,没有恶化,到了一个星期以上,机体抗力战胜了疾病,便自然好转。“其经”,即指太阳经。“欲作再经”,为病机再作演变的倾向。“针足阳明”,从庞安时起,一般注家均指“足三里”穴,《天星秘诀》云:“伤寒过经不出汗,期门三里先后看。”太阳期病不解,如已发现阳明期的症状时,自然可针足三里,如没有阳明症状,便没有选择针刺足三里经穴的指征了。
【串解】柯韵伯云:“曰头痛者,是未离太阳可知;曰行,则与传不同;曰其经,是指本经而非他经矣。发于阳者七日愈,是七日乃太阳一经行尽之期,不是六经传变之日,岐伯曰‘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有明证也,故不曰传足阳明,而曰欲再作经,是太阳过经不解,复病阳明而为并病也,针足阳明之交,截其传路,使邪气不得再入阳明之经。”柯说颇合理,可以冰释迷信传经的疑团了。
【语译】太阳病的头痛项强等症,到了一周以上,便逐渐好转了,这是在病变过程中,抵抗力战胜了疾病的缘故。假如继续发高热,而有演变成阳明经的症状时,可以针刺阳明经穴“足三里”,协助抵抗力,阻止病机的演变,而归于治愈。
刘渡舟《伤寒论诠解》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已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解析】
本条论太阳病自愈的道理以及预防传经的方法。
头项强痛是太阳病的主证之一,其轻重有无,可作为判断太阳病进退的一个标志。“太阳病,头痛至七日已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意思是说:太阳病有不药而自愈的机转,并指出其原因是,经过七日以后,太阳本经的邪气已经衰退,无力以传。“行其经尽”,即指邪在太阳经的势力已尽,并始终未传他经。古人有七日正气来复的理论,可能是“七日已上自愈”的原因之一。
若七日以上没有自愈,说明太阳之邪不衰,病情将要向里发展而发生传经之变,这叫“欲作再经”。其预防与治疗传经的方法是:“针足阳明”,迎而夺之,以泄太阳传来之邪,消减邪气内传之势。同时,“针足阳明”还可振奋阳明胃气,而有补气血、扶正气的作用。古人说:“正气存内,邪不可干”,这样则可达到“使经不传则愈”的目的。据一些医家意见及临床报道,所谓“针足阳明”,即可取该经的足三里穴。从日本报道的灸足三里以使老年人却病延年的例子,亦可以看出,“针足阳明”对健身防病确有其临床价值。
倪海厦《伤寒论》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头痛,如果自己会好,一个星期就好了,感冒到第七天还没好,就要赶快去看医生了。太阳病,有时候传阳明或少阳,或从阳明进入少阳,或从少阳进入阳明,不一定的,如果太阳病,在还没到足阳明之前,先扎足阳明本穴足三里就不会传了,在还没到足少阳之前,先扎胆经的本穴临泣就不会传了,如果到了第六天满第七天还没好,可能传阳明或少阳了。如果小孩到了第七天还没好,变成恶心呕吐就是传少阳了。阳明热就是大肠经,因为津液干了,大便会堵在大肠里,如果小孩变成烦躁、不吃、东西乱丢、晚上发狂奔走、捻衣摸床,就是传阳明了,阳明壮热其实就是大便的浊气跑到脑子里面去造成的。
张胜兵《张胜兵品伤寒》
第8条条文: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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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讲:张胜兵品《伤寒》太阳病(7-8条文)
第8条直译过来就是:太阳病头痛超过七天而自行痊愈的,是因为邪气行尽太阳经的缘故。如果邪气未尽,有传变趋势呢?就可以针足阳明经的穴位,使其气通畅,抗邪能力增强,邪气不能内传,疾病就会痊愈。
此条文中的“七日自愈”,常被误解为太阳病必然在七天内痊愈,实则不然。此处的“七日”,更可能指的是一个病理周期的完结,类似于现代医学中的上呼吸道感染,其病程往往在一周左右。而“再经”一词,亦非指特定的传经至某一脏腑,而是强调邪气有进一步传变的可能。
关于针刺足阳明经的治疗,其目的并非直接针对传阳明经,而是通过足阳明经多气多血的特点,调补正气,达到扶正祛邪的效果。正如《金匮要略》所言,“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此乃治未病之理念,通过预先调补可能受累的脏腑,以防止病情进一步恶化。
此外,条文中的“七日愈”、“六日愈”与古代天文历法中的“七曜”周期相呼应,体现了古人对自然界规律的深刻洞察。从河图、易经到古希腊的天文学知识,都揭示了七天作为一个重要周期的存在。然而,我们不应拘泥于这些数字,因为人体的生理病理规律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个体差异。
综上所述,第8条条文不仅揭示了太阳病的自愈机制和治疗原则,还蕴含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哲学思想。在学习《伤寒论》时,我们应站在更高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将古人的智慧与现代医学知识相结合,以更全面、深入地理解条文背后的意义。同时,我们也应保持开放的心态,不断探索和创新,以推动中医学的发展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