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针对近日沸沸扬扬的百度副总裁之女“开盒”网他人一事,百度副总裁谢广军发布微信朋友圈表示深感愧疚,并向所有受影响的朋友郑重道歉。

谢广军表示:“我13岁的女儿在网上与人争执,情绪失控下,把海外社群网站上的他人隐私信息发布在自己的账号上,进而导致自己的个人信息也被曝光,引发大量负面言论扩散。作为父亲,未能及时察觉并引导她正确处理问题,未能及时教会她尊重、保护他人及自己隐私,深感愧疚,向所有受影响的朋友郑重道歉。”

此前,多名网友发帖称,一名微博网友自2024年以来,多次在饭圈“开盒”素人。3月上旬,其参与对一名孕妇网友的开盒网暴,同多人一起曝光对方工作单位并私信其丈夫进行辱骂,而根据该网友自己所发的微博信息,她疑似为百度副总裁谢广军的女儿。

近年来,饭圈文化的盛行带来了不少恶习,其中“开盒”便是其中之一,所谓开盒,就是指利用非法途径,如网络搜索和挖掘,来搜集并公开个人隐私信息,进而导致被公开者遭受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往往给受害者带来沉重的精神负担和深切伤害。那么,对于“开盒”行为,行为人将受到什么处罚?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 表示,“开盒”行为将他人的隐私信息随意公开披露,是一种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未经允许公开他人隐私信息(如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构成隐私权侵权,受害人可向侵权人主张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若行为严重侵犯他人隐私,导致他人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或名誉受损,将构成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散布他人隐私”或“公然侮辱他人”的,可处5到10日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若行为严重侵犯他人隐私,如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他人的个人信息,可能构成犯罪,两高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对于公民的网络谩骂攻击,还可能会构成侮辱罪、寻衅滋事罪,如果进一步获取钱财,则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等财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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