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进一步改善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与深圳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宣布对工业企业VOCs减排项目提供财政补贴。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实施方案》及《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补贴办法》),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5年6月30日前成功申报,最高可获得500万元的补贴。
根据《补贴办法》第十条规定,VOCs治理项目的补贴标准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财政局共同制定。据《补贴办法》,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在深圳市范围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实施VOCs治理(包括源头替代、工程治理、生产工艺水平提升等)并形成实际减排量的企业,按4万元/吨的标准发放补贴。补贴金额以企业VOCs减排量为计算基础,减排量核算依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号)执行。
单个治理项目仅补贴一次,单个企业单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且补贴总额不得超过治理项目总投资额的50%。
企业申报补贴需按照《补贴办法》要求提交补贴申请表、VOCs减排量核算报告、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治理项目改造工程设计方案、改造施工合同(附设备费用清单)及验收报告、治理项目实施前后的监测报告、承诺书、项目已投入资金相关材料(如发票、资金转账凭证等)等其他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需逐页加盖公章。
与此同时,企业需通过深圳市补贴管理系统(企业端网址:https://ep.meeb.sz.gov.cn:8443/dqsq/login)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
本次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此次VOCs减排补贴政策的实施,旨在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治理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助力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将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补贴资金用于切实有效的减排项目。
采写:南都记者 蔡宇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