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邹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审理一起涉多名未成年被告人刑事案件中,依法向七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七份《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的主体责任,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习惯。
该起案件的七名被告人在犯罪时均系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七名被告人文化程度较低,结交社会不良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法官李来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了解到七名被告人的监护人有的工作忙碌疏于管教子女,有的文化水平较低导致在管教上有心无力,忽视了对被告人的教育与引导,也未能及时制止被告人日常生活中出现的不良行为,致使被告人实施了更加严重的犯罪行为。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李来秀法官根据每一名被告人的个人及家庭情况,针对性的提出了需要注意的事项并对各监护人进行面对面的教育方法指导。几位监护人收到《家庭教育指导令》后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在教育孩子上的失职,以后会积极承担教育孩子的责任,给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帮助孩子改过自新。
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是人民法院参与家庭教育治理,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改善未成年人家庭生活环境的重要方式。下一步,邹城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刑事审判职能,做深做实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的家庭与社会环境。
法官寄语:
人生如长河奔涌,难免遭遇激流险滩。今日的判决不是对你人生的否定,而是法律为迷途少年点亮的一盏归航明灯。
古人云“过而能改,善莫大焉”,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正视错误的勇气……请记住:伤疤终会结痂成铠,教训亦能淬炼为剑。
在此有三愿相赠:
一愿常怀敬畏,以法律为尺丈量行为边界,以道德为镜映照内心清明;
二愿勤修己身,在知识中重塑认知维度,在劳动中锤炼责任担当;
三愿永葆希望,将此刻的阵痛转化为向上生长的力量,让挫折成为破茧成蝶的勋章。
你脚下的路仍通向星辰大海,法律为你修正航向,社会为你留灯守候,家人待你温暖归航。从今往后,愿你既有重新出发的决绝,亦有静待花开的从容;既能在顺境中持守本心,亦能在逆境中破浪前行。
法庭此刻闭庭,但你的人生永不落幕。
供稿:张晓茜、编辑:薛丽华、审核:司涛涛、来源:邹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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