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袁某甲、袁某乙先后注册成立某食用菌消毒剂有限公司、某商贸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防虫灵”等十余种农药产品,通过注册的6家电子商铺对外销售,销售金额共计6.6余万元。


2024年7月,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某食用菌消毒剂有限公司、某商贸有限公司、袁某甲提起公诉。

2024年8月,法院对被告单位判处罚金、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发现线索,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办理,准确查明菌农减产受损原因。

准确认定犯罪数额,督促犯罪嫌疑人全额退缴犯罪所得,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将线索移送行政机关并建议对被不起诉人袁某乙作出行政处罚,禁止其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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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整理:钱伟 来源:随检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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