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起,国务院新公布的《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为古树撑起了法治“保护伞”。违反规定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
据介绍,杭州现有古树名木28952株,全部由市林水局登记造册,设立标识标牌,保护率达100%。此外,还建成省级认定古树公园22个。
2023年4月的一个清晨,杭州市青少年宫门前一棵约500年的古樟树,因被厢式小货车撞击受损,此事牵动了杭州市民的心。杭州第一次为一棵古树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杭州市园林绿化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该古树树龄大于500年,属于一级保护古树,其所在地是古昭庆寺遗址,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和生态价值。他们委托杭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对古树进行价格认证,按照损失比例,算出赔偿价格为11万余元。
司法实践推动了相关法规的完善。2024年2月1日,《杭州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城市古树名木“撑腰”,同时将树龄在80年以上且不满100年的树木纳入后续资源加以保护。去年底,《杭州市城市绿化树木损失补偿价格评估办法》修订出台,让古树损失补偿价格有了更清晰的文件指导。
根据《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古树是指树龄100年以上的树木,不包括人工培育、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商品林中的树木;名木,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或者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对古树按照下列标准实行分级保护:(一)树龄500年以上的,实行一级保护;(二)树龄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实行二级保护;(三)树龄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实行三级保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对城市内树龄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树龄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对名木均实行一级保护,不受树龄限制。
违反规定,采伐、移植古树名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涉及实行一级保护的古树和名木的,处每株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涉及实行二级保护的古树的,处每株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涉及实行三级保护的古树的,处每株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原标题:最高罚款百万!《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施行
栏目主编:范兵 文字编辑:付鑫鑫
来源:作者:杭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