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5年2月10日)
做好202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守正创新,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省目标,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农业产业化和“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建设为关键抓手,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确保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基础支撑。
一、持续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
1.推动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扛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2025年确保粮食播种面积5660万亩以上、产量达到436亿斤,大豆播种面积170万亩以上,油料作物播种面积1216.4万亩以上,产茶油20万吨以上。落实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要求,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开展吨粮片、高产片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稻渔、稻菇等综合种养模式。推动大豆油料产能提升,加强油茶新造和低产低效林改造。
2.促进畜牧业稳定发展。加强生猪产能调控,确保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160万头左右。推进牛羊产业纾困,巩固提升优质地方鸡及特色畜禽养殖发展。落实灭菌乳国家标准,支持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严格生猪屠宰检疫执法监管,完善生猪监管机制,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
3.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推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平台和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建设,确保省域内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完善补充耕地质量评价、验收和后续管护制度。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和耕地“山上换山下”试点。推进“大棚房”问题常态化监管,持续整治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稳妥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作物生长周期等设置必要的过渡期。推进高标准农田整区域建设,强化工程质量全程监管,高质量完成109万亩、启动111万亩左右建设任务。加强酸化退化耕地治理,分类推进撂荒地利用。加强传统梯田保护。完成第三次土壤普查县级成果汇总。
4.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整合农业科研力量。统筹推进种业强农、机械强农、设施强农、智慧强农,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整合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力量,实施“赣种强芯”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提高南繁基地科研育种创新水平,加快省级生物育种创新中心建设。开展20个良种攻关和9个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16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12个农业科技综合体建设。支持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江西农业装备研究院建设,推进农机装备研产推用一体化发展和老旧农机报废更新,2025年建设农机装备熟化应用试验场50个、区域农机服务中心10个,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6%以上。建设“云上赣农”数字化平台,拓展人工智能、数据、低空等技术应用场景。
5.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推进水网先导区骨干工程建设,加快峡江灌区、平江灌区、井冈灌区、盱江灌区等大中型灌区建设改造,完善运行管护机制。加强水库建设和除险加固,完成4座国家级蓄滞洪区工程建设。加快修复灾毁农田及灌排设施。完成剩余50万亩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灌片整治任务。统筹推进农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做好农业生产全链条气象保障。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6.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全面实施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新增大豆完全成本保险。扎实推进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做好粮食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强化政策性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与周边省份粮食产销协作机制,探索开展商品粮异地代收代储合作经营。完善农资保供稳价机制,推广农资集采直供经营模式。加大对产粮大县农村公共服务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支持力度。
7.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实施大中城市周边现代设施农业更新工程,加强蔬菜应急保供基地建设,2025年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1100万亩左右。开展老旧池塘标准化改造,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利用公益林(天然林)林下空间发展森林食品,丰富“森林粮库”。培育发展生物农业。强化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深化农产品药物残留治理。推进粮食生产、运输、储存、加工、消费全链条节粮减损。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和预期引导。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8.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统筹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的识别认定,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帮扶。坚持因户因人分类施策,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强化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开发式帮扶,按规定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医疗救助等帮扶政策,提高农村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9.提升分类帮扶效能。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原则,一业一策精准扶持帮扶产业发展。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增强帮扶车间就业吸纳能力,发挥公益性岗位作用,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130.9万人以上。强化脱贫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和安置社区治理服务,推广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信息统管以及迁入地迁出地公章互认、公共事项共办。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的支持力度,建立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
10.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清查,制定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细则,加强资产运营和后续管护的监测预警,推动经营性资产保值增效、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规范资产收益分配使用,完善资产分类处置制度,支持各地盘活低效闲置资产。
三、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
11.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做深做细“土特产”文章,引导各县(市、区)扶持壮大确定的优势特色产业、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持续壮大稻米、油料、果蔬、畜牧、水产5个千亿级主导产业链和茶叶、中药材2个百亿级特色产业链。实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10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1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油茶产业提质增效,2025年油茶综合产值突破650亿元。深入推进省部共建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工作,2025年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总数达到7500个以上。
12.“外引内培”农业龙头企业。实施农业产业化“双百行动”,2025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100家以上、超亿元的新增100家以上。围绕单品突破,开展产业链招商。围绕企业需求储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开展农产品加工细分行业精准扶持行动,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引导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工,延伸“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产业链条。建设10个食品产业园。
13.“线上线下”推动农产品销售。完善产销两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和冷链物流干支线网络。支持各类主体协同共建农产品供应链,发挥江西农产品采购商(供应链)联盟作用。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拓展集团消费领域,发展即时消费、流量消费、私域消费等新模式,支持江西农产品进入高端商超、餐饮。加快“赣农宝”等农产品电商平台融合发展,推动县域直播电商发展。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做大做强“赣鄱正品”品牌,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小美特精”区域公用品牌。推进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支持农业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扩大农产品出口。
14.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探索多种形式、各个领域的联农带农机制,推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优质平台+基地+农户”等模式,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规范和引导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和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分类开展适应农民工特点的就业技能培训,培育推介特色劳务品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富民产业,用好“5+2就业之家”,鼓励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返乡就业创业。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模式。202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左右。
四、着力推进“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建设
15.统筹城乡规划布局。顺应人口变化规律,推进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通过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在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中管控引导、出台通则式管理规定等方式,全面加强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合理确定村庄建设重点和优先序,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建设模式。推进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稳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16.加快建设“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先行区。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联动推进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推进机制,优化调整先行县建设范围,推动各县(市、区)“竞争上岗”,加快建设一批景村融合、产村融合、三治融合、城乡融合、共同富裕的“四融一共”和美乡村。2025年开展4338个省级村点整治建设,基本完成宜居村庄整治。支持各地推进县域农文旅融合发展精品线路建设,在整村运营、数字赋能、乡村新业态发展、城乡一体规划建设、联农带农等方面先行先试。科学确定不同阶段建设重点,落实正面倡导和负面清单,杜绝“形象工程”、防止“变形走样”。
17.进一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深入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和“千厂树标、万厂整治”专项行动。推进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改善农村水路交通出行条件。加快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提升供销集配服务水平。支持县域连锁经营,推动冷链配送和即时零售向乡镇延伸。推动农村消费品以旧换新,完善废旧家电等回收网络。持续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进电信普遍服务项目。稳步推进农村危房应改尽改。2025年新(改)建农村公路1500公里,改造提升县域商业项目200个,公共充换电设施实现乡镇全覆盖。
18.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办好乡镇中心学校和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全面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和政府采购管理。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选建一批中心乡镇卫生院,优化村卫生室布局,用好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深入开展农村全民健身和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的农村居民,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2025年改造区域性中心敬老院90家左右、建设“一老一小幸福院”300个左右。发展农村婴幼儿照护服务。接续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强残疾人福利保障。
19.加强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任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健全农村改厕实施机制,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升至86%左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50%以上。巩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落实“五定包干”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系统治理,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规范处理,探索秸秆等生物质资源高价值转化为可再生能源模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深入开展鄱阳湖滨湖县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开展“河湖长制+水文”工作试点。推进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健全长江江豚等珍稀濒危水生生物保护机制。推进林长制全面升级行动,开展乡村古树园和“百村千树”乡村绿化美化项目建设。
五、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20.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开展基层党建“书记领航”行动,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保持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期稳定,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村党组织星级评定和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整顿。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扎实做好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储备工作。开展新一轮村“两委”换届,派强管好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巩固拓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严格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扎实开展对村巡察。
21.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巩固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成果。健全从县乡借调工作人员严管严控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优化整合涉农考核。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
22.培育文明乡风。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农村道德风尚培育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开展“戏曲进乡村”、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乡村篮球赛、“村晚”等文体活动,培育“一县一品”地域特色乡村公共文化活动品牌。推进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文物保护工程。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深化农村移风易俗,持续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推进公益性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加强宗祠规范管理。
23.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法治进村入户活动,持续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防范整治“村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严厉打击涉赌涉毒和涉农领域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扎实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健全农村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自建房、农林牧渔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
六、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
24.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适时启动整县试点,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流转费用稳定在合理水平,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继续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主体建设农事服务中心。
25.强化农村资源资产规范管理。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制度。因地制宜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规模。鼓励地方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长激励机制。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
26.统筹推进水利、林业和供销社等改革。高质量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试点,积极推广运用节水灌溉技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攻坚,赋予权利人更加充分的林木处置权和收益权。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推进基层社拓展服务功能。推进农垦农业经营方式创新。
27.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加快规模较大的中心镇建设。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全面取消城镇户口迁移限制、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将符合条件的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巩固并稳步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探索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稳步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建立健全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维护政策。深化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
28.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确保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坚定不移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工程项目支持力度,争取更多的超长期特别国债用于“三农”领域,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10%。实施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持续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和优化结构。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纵深推进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探索形成辖内标准化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评定结果。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大中型农机具等抵押融资贷款。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价格(收入)保险。严厉打击农村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和综合绩效评价。
29.建强乡村人才队伍。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开展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乡村工匠培育工程等专业人才培育项目。加大高校、职业学校涉农学科专业优化调整力度,支持职业学校与农业企业等组建产教研联合体。扎实推进“三支一扶”计划、科技特派员“进县入园”、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深入实施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推进科技小院建设。继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组织引导城市各类人才服务乡村,健全服务年限与职称评聘挂钩等激励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学好用好“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对县(市、区)乡村振兴开展动态监测分析。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大兴调查研究。鼓励各地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扎实办成办好一批民生实事,让农民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
来 源:江西日报
总监制:姚卜成
监 制:韩世雄
编 辑:张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