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一次性内裤凭借方便、卫生的特点,成为市场热销的产品。
然而今年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第二个被曝光的行业乱象就是不灭菌一次性内裤。产品包装上标注的面料材质是“棉”,实际却使用的“涤”,在一些型号的一次性内裤上,企业直接写上“纯棉”,严重“货不对板”。
健芝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透露,公司可以提供“代加工”服务,他们生产过“初医生”一次性内衣、“贝姿妍”一次性内裤和“浪莎”一次性内裤,为了控制成本,部分产品不进行杀菌消毒。截至3月15日晚间,浪莎官方旗舰店已经搜索不到一次性内裤产品。
3.15当晚,上交所紧急发函,要求浪莎公司核实说明相关事宜,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及投资者关切。当晚,浪莎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并正在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事项。
3月16日,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官方微博发布声明:我司及母公司四川浪莎控股、浪莎控股集团、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与涉事企业从未建立任何形式的业务合作、品牌授权或产品生产关系;已启动法律程序维权,坚决打击侵权行为。
来源:新浪微博
据公开资料,浪莎集团成立于1995年,在内衣企业当中拥有“行业标志性产品”和“中国内衣第一股”企业名号,其持有的“浪莎”更是中国驰名商标。此番被3·15间接点名,无疑重创了浪莎股份的品牌形象,或将引发消费者对其全产品线的信任危机。
商标可不单单是个简单的标志,它是消费者眼中区分不同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关键标识,更承载着企业的形象与声誉。
若真如浪莎公司所说,本次涉案企业并未得到浪莎的授权,实为侵权行为,那么此番涉案企业不仅侵犯权利人的商标权益,损害权利人的品牌形象,造成权利人销售额的流失,也容易让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扰乱市场营商环境。
作为品牌的经营者、商标的权利人,在商标成功注册获得法律保护后,也要做好后续的商标管理及运营工作。对于商标的授权工作,商标权利人有责任进行严格的监管,对于商标的侵权行为,商标权利人也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维权,一方面是为减少因侵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品牌形象,另一方面也是便于广大消费者明辨品牌名称,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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