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行经交通路口时
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特别是在通过无信号灯控制
也没有现场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
要注意提前减速、注意观察、互相礼让
那么,到底如何“让右”呢?
一定要记得两个原则:
转弯让直行、右侧来车先行
法律法规
守法规,知礼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如图所示,有让行标志的需让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如图所示,即灰车要让白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右转和左转的车辆需要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
右转和左转的车辆需要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特殊情形,请注意!
01
两车都左转 右车先通行
【红车要让蓝车先行】
02
进入环岛行驶需要让岛内车辆先行
【灰车要让岛内白车先行】
为何要“让右”?
左侧车辆有视野优势
因为国内机动车的驾驶位在左侧,左侧“A柱”靠驾驶人近,遮挡视野范围大,右侧“A柱”离驾驶人远,遮挡视野范围小。
所以,左侧的车更容易提早发现右侧的车,右侧车处于视野劣势,所以应当被让行。
保护驾驶人
我国实行的是右侧通行原则,驾驶人在车辆的左侧。如果左右两车撞到一起,右侧车的驾驶人受伤的可能性更大。所以从保护驾驶人人身安全的角度考虑,应让右侧机动车先行。
上饶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车辆、行人行经交叉路口时
应注意观察,减速慢行,文明礼让
来源:上饶交警
幸福万年千万条
道路安全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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