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门口的绿化带里装充电桩?违法!
1、城市绿地不容侵占
2月24号上午,宜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北中队执法队员朱宏亮、吴雅文在红塔路巡逻时,发现两处绿化带被“动了手脚”。
在宜兴市宜城街道红塔路100号国家电网东北面绿化带内里,悄悄装了个充电桩;在红塔路114号废品回收正东面绿化带里也藏了个充电桩。
一查才知道,是车某(化名)没办任何手续,自己偷偷装的。
好好的绿地就这么被占了!
车某的行为属于“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违反了《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车某在2025年2月25日前拆除两只电动汽车充电桩(小朗充电桩),恢复绿地原状并处以罚款。
城市绿化是全体市民的共有财富,每片绿植都承载着生态价值。
2、想装充电桩的注意了!
绿化带是大家的!不是谁想用就能用的!
按《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变更城市绿地的,必须征求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并补偿重建绿地的土地和费用。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所占绿化用地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因此占绿地必须提前找园林部门审批,临时用完了还得恢复原样。
小编在此提醒,公共绿化带绝对不能碰!哪怕你觉得“这块地空着没用”。
截至2024年10月,我市共有公共及专用充换电场站377座、充电桩2321个,居民私人充电设施30585个,覆盖主城区的充换电网络已初具规模。
据国网宜兴市供电公司表示,一定要满足有固定车位以及提出申请才可上门安装。
(截屏源于国网宜兴市供电公司)
想装充电桩的朋友一定要问清楚!